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太和油品

    绍兴市太和油品运输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392号1204室
    • 简介:-
    • 行政处罚 6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6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绍运政罚〔2022〕0099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1月24日,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浙江省危化物流管控子系统:发现2022年1月23日3时49分到6时06分,绍兴市太和油品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D27316/浙DF099挂有电子运单信息但是无卫星定位数据,而2021年10月24日该车也因线路损坏导致GPS不能保持正常在线,我队已责令整改,仍未改正。3月7日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批准立案,并指定承办此案。2022年3月7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被委托人蔡钟宝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同时还取得电子数据、电子数据、电子数据、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绍兴市太和油品运输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绍兴分行营业部。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收起

    ... 展开
    2022-03-07 详情
    2 绍运政罚〔2021〕00621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主要违法事实: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通过省通报的信息中:发现2021年6月1日至6月10日分段限速处理情况中,绍兴市太和油品运输有限公司分段超速线索总数62条,未处理62条,处理率为零,并且车辆运输过程中出现分段超速报警时,你公司动态监控人员没有及时作出处理并提醒驾驶员,存在较重的安全隐患。7月13日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批准立案,并指定承办此案。2021年7月13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被委托人蔡钟宝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同时还取得电子数据、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绍兴市太和油品运输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绍兴分行营业部。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收起

    ... 展开
    2021-07-13 详情
    3 绍运政罚〔2021〕00620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6月22日,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绍兴市太和油品运输有限公司进行安全风险检查中,发现绍兴市太和油品运输有限公司安全费用未建立专项台账,未建立安全会议管理制度,未对视频监控记录中驾驶员抽烟、打电话行为进行处理,存在安全隐患。7月13日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批准立案,并指定承办此案。2021年7月13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受委托人蔡钟宝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同时还取得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电子数据等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绍兴市太和油品运输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绍兴分行营业部。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收起

    ... 展开
    2021-07-13 详情
    4 绍运政罚〔2020〕00162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1月18日,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通过联网联控系统进行了取证:发现2020年11月17日,绍兴市太和油品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D33389在运输途中出现卫星定位,但是未按规定制作电子运单,违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其行为承运人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责令改正并决定给予你单位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 收起

    ... 展开
    2020-12-23 详情
    5 绍运政罚〔2020〕0060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0月2日,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通过系统监控,查到绍兴市太和油品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浙DF1201罐式货车运输车用汽油,从绍兴东湖油库到绍兴各加油站点,承运人未制作危险货物运单,违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其行为承运人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责令你立即改正并决定给予你单位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收起

    ... 展开
    2020-10-10 详情
    6 浙绍公路(非)罚〔2019〕010101545号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车号为浙D31177的车辆,于2019年11月12日07时34分行驶在高速公路G1522蒿坝收费站时,被车辆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5轴车,车货总质量47.56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5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3.00吨,该车超限4.56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车辆信息查询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车主为绍兴市太和油品运输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19-11-28 详情

    严重违法0

    暂无信息 暂无严重违法

    股权出质0

    暂无信息 暂无股权出质

    土地抵押0

    暂无信息 暂无土地抵押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