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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达电子

    无锡市好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无锡市滨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运路115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15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15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1804无锡市好达电子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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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211民初1804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无锡市好达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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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2020-06-12 2020-07-17
    2

    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与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好达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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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211执保430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保全人-无锡市好达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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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2020-04-23 2020-09-27
    3

    无锡市好达电子有限公司、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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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京0102民初17150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当事人-无锡市好达电子有限公司
    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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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2018-11-20 2018-11-29
    4

    株式会社村田制作所与上海实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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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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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

    株式会社村田制作所与上海实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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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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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6

    株式会社村田制作所与上海实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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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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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7

    株式会社村田制作所与上海实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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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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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8

    无锡市好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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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原告-无锡市好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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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9

    无锡市好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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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无锡市好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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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0

    无锡市好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株式会社村田制作所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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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上诉人-无锡市好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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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执2019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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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执201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无锡市好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2019号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无锡市好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20)中国贸仲京(深)裁字第0166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执201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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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8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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