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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纳威

    百纳威(贵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经济开发区红桥新区石桥仓储物流园D区
    • 简介:-
    • 法律诉讼 0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1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0

    暂无信息 暂无法律诉讼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8)粤0306民初96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邦莱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陈德 深圳市奇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百纳威(贵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省百纳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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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G07 2019-01-29

    失信被执行人1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19)粤0306执6799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5-20 详情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粤0306执6799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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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6执679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邦莱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百纳威(贵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奇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陈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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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6执6799号陈德、深圳市奇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百纳威(贵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邦莱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6民初9626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5月2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9)粤0306执679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六月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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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6-06
    2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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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湘0211执1082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湖南高远电池有限公司 被告- 百纳威(贵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百纳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陈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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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纳威(贵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陈德、深圳市百纳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湖南高远电池有限公司与你们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现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湘0211执108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3日内,请自动履行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限你们在公告期满之日5日内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之前一年的财产状况。[湖南]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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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30
    3

    (2017)粤0306执27709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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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306执2770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鑫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被告- 百纳威(贵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省百纳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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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粤0306执27709号百纳威(贵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省百纳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鑫升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宝安氏人民法院(2017)粤03民终14021号、(2017)粤0306民初6997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12月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7)粤0306执2770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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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1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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