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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方通信

    河北四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石家庄玖信分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阿里山大街以西
    • 简介:-
    • 法律诉讼 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5

    法律诉讼0

    暂无信息 暂无法律诉讼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5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原告宁波鑫岩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北四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河北四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石家庄玖信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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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浙0282民初927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宁波鑫岩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四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河北四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石家庄玖信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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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浙0282民初9278号河北四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河北四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石家庄玖信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宁波鑫岩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282民初927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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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1-02
    2

    原告慈溪市横河金岩电讯设备厂(普通合伙)与被告河北四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河北四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石家庄玖信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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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浙0282民初9292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慈溪市横河金岩电讯设备厂(普通合伙) 被告- 河北四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河北四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石家庄玖信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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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浙0282民初9292河北四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河北四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石家庄玖信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慈溪市横河金岩电讯设备厂(普通合伙)与被告河北四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河北四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石家庄玖信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282民初92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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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28
    3

    原告慈溪市横河金岩电讯设备厂(普通合伙)与被告河北四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河北四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石家庄玖信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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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浙0282民初929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慈溪市横河金岩电讯设备厂(普通合伙) 被告- 河北四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河北四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石家庄玖信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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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浙0282民初9292河北四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河北四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石家庄玖信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慈溪市横河金岩电讯设备厂(普通合伙)与被告河北四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河北四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石家庄玖信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282民初92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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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28
    4

    原告宁波鑫岩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北四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河北四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石家庄玖信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应诉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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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浙0282民初927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宁波鑫岩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四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河北四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石家庄玖信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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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浙0282民初9278号河北四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河北四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石家庄玖信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宁波鑫岩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张贴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15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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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9-30
    5

    原告慈溪市横河金岩电讯设备厂(普通合伙)与被告河北四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河北四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石家庄玖信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应诉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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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浙0282民初929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慈溪市横河金岩电讯设备厂(普通合伙) 被告- 河北四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河北四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石家庄玖信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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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浙0282民初9292号河北四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河北四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石家庄玖信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慈溪市横河金岩电讯设备厂(普通合伙)诉被告河北四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河北四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石家庄玖信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当事人须知、民事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诉请,判令:1、两被告共同支付原告货款860928元并支付自起诉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2、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28日8时45分在本院机关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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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9-25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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