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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晓歌科技

    广州晓歌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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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大观中路1号110房(仅限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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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106民初36787号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广州晓歌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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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6民初36787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原告- 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晓歌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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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36787号广州晓歌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审理的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晓歌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06民初3678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广州晓歌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GRANDUNIONINTERNATIONALTRADINGLIMITED)第10065567号商标专用权的涉案产品;二、被告广州晓歌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GRANDUNIONINTERNATIONALTRADINGLIMITED)经济损失包括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20000元;三、驳回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GRANDUNIONINTERNATIONALTRADINGLIMITED)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2700元,由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GRANDUNIONINTERNATIONALTRADINGLIMITED)负担1050元,被告广州晓歌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650元(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该费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特此公告。538575702021-04-0115:38:22:682联系人:王越、童宙轲(2020)粤0106民初36787号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广州晓歌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广州晓歌科技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联系人:王越、童宙轲电话:020-83006659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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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01
    2

    (2020)粤0106民初36787号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广州晓歌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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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6民初36787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原告- 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晓歌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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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36787号广州晓歌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你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司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司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3月4日10时15分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536758162020-12-0216:13:42:183联系人:凤嘉琪、廖俭(2020)粤0106民初36787号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广州晓歌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广州晓歌科技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联系人:凤嘉琪、廖俭电话:8300677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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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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