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彩浪投资

    深圳市彩浪投资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坂雪岗大道4033号江南时代大厦1号楼4F4001
    • 简介:-
    • 法律诉讼 3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1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30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彩浪投资有限公司与楼浙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彩浪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2

    深圳市彩浪投资有限公司与吴琼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彩浪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3

    深圳市彩浪投资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利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彩浪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4

    广州儿朵服饰有限公司、深圳市彩浪投资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广州儿朵服饰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5

    深圳市彩浪投资有限公司与广州儿朵服饰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彩浪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6

    深圳市星明宇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乐家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彩浪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星明宇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7

    赵海君、深圳市彩浪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企业借贷纠纷

    申请人-赵海君 收起

    ... 展开
    - - -
    8

    深圳远鹏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彩浪投资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申请保全案件

    申请人-深圳远鹏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9

    深圳市永昌泰广告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彩浪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永昌泰广告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10

    深圳市彩浪投资有限公司与惠州市伐木累文化娱乐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其他 收起

    ... 展开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深圳市彩浪投资有限公司
    惠州市伐木累文化娱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1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1)粤0309执13090号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12-02 详情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2)粤0309执3575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龙兴世纪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彩浪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2)粤0309执3575号 深圳市彩浪投资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龙兴世纪投资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0309民初896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龙兴世纪投资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309执357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收起

    ... 展开
    2022-04-14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