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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深工程

    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016号 德维森大厦601
    • 简介:-
    • 法律诉讼 40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3

    法律诉讼400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2021)湘11执复58号 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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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湘11执复58号 合伙协议纠纷

    申请保全人-戴鲜明
    复议申请人-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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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6-30 2021-07-30
    2

    王宗元与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喀什远方德智物流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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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新31民终720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喀什远方德智物流有限公司
    王宗元
    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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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2021-06-13 2021-07-31
    3

    徐灵、徐明明合伙协议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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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湘11民终731号 合伙协议纠纷

    上诉人-徐灵
    徐明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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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5-18 2021-06-25
    4

    戴鲜明与徐灵、徐明明第三人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诉讼保全一案执行异议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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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湘1121执异8号 合伙协议纠纷

    申请保全人-戴鲜明
    异议人-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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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 2021-04-20 2021-04-30
    5

    托合提·吐尔孙与丁运良、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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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新3124民初637号 劳务合同纠纷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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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泽普县人民法院 2021-04-14 2021-04-26
    6

    杨奋平、燕胜平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二审行政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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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行终1409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

    上诉人-杨奋平
    燕胜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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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2-23 2021-05-11
    7

    李迪干、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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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7执2045号 物权保护纠纷

    申请执行人-李迪干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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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1-02-10 2021-07-30
    8

    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豪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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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10执保69号 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申请人-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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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2021-01-27 2021-06-07
    9

    申请保全人:泽普县民功工程服务店与被保全人: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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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新3124执保6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当事人-泽普县民功工程服务店
    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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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泽普县人民法院 2021-01-22 2021-01-25
    10

    马合木提·麦麦提与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杨学明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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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新3124民初197号 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马合木提·麦麦提
    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
    杨学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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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泽普县人民法院 2021-01-21 2021-02-09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4民初26745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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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4民初26745号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金城市新材料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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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4民初26745号李家祥、深圳金城市新材料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原告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各一份、证据一套。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1年8月11日9时30分,开庭地点需在开庭前二十分钟到我院主楼审判大厅北侧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后获取,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原告诉讼请求如下:一、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李家祥向原告支付借款本金200万元,利息1075611.12元,本息合计3075611.12元;二、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由被告李家祥承担;三、被告深圳金城市新材料工程有限公司对第一、二项费用承担连带责任。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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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3
    2

    (2019)粤0304执异40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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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4执异404号 -

    原告- 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 当事人- 深圳市胜家智能科技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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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4执异404号邵天胜、深圳市胜家智能科技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执行追加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申请人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追加被申请人邵天胜为(2019)粤0304执30323号案件被执行人的申请。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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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28
    3

    (2020)粤0304执异40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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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执异404号 -

    当事人- 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胜家智能科技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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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执异404号深圳市胜家智能科技装饰集团有限公司、邵天胜:本院受理申请人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追加被申请人邵天胜为被执行人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听证传票、答辩及举证通知书、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七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答辩状及证据各三份,听证时间为2020年8月18日10时30分,听证地点需在开庭前二十分钟到我院主楼审判大厅北侧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后获取,逾期法院将依法裁决。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六月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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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01
    4

    (2019)粤03执异285号裁定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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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执异285号 -

    当事人- 深圳市天鹰金付宝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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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胜家智能科技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天鹰金付宝科技有限公司、邵天胜:本院审理的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与你方执行追加异议程序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执异28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申请人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追加邵天胜、深圳市天鹰金付宝科技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申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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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8
    5

    (2019)粤03执异285号传票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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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执异285号 -

    当事人- 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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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胜家智能科技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天鹰金付宝科技有限公司、邵天胜:本院审理的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与你方执行追加异议程序一案,定于2019年9月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三十审判庭进行审理,合议庭成员为许绿叶(主审)、李力、刘真,书记员宗澜。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听证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视为送达,逾期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二○一九年七月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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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7-01
    6

    (2019)粤03执异285号传票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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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执异285号 -

    当事人- 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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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天鹰金付宝科技有限公司、邵天胜:本院审理的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与你方执行追加异议程序一案,定于2019年6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八审判庭进行审理,合议庭成员为许绿叶(主审)、李力、刘真,书记员宗澜。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听证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视为送达,逾期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二○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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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17
    7

    (2018)粤1972执异235号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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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1972执异235号 -

    原告- 陈伯温 当事人- 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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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1972执异235号莫志华:本院受理异议人陈伯温与被异议人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莫志华其他执行纠纷一案,已经审查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1972执异23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中止对登记在莫志华名下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商业街左一巷21座701房的执行。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如对本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认为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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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12
    8

    (2019)粤0303执异3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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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3执异33号 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 当事人- 广州天翔龙扬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天翔龙扬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工程合同纠纷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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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天翔龙扬投资有限公司、张健华:本院在执行(2017)粤0303执4932号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天翔龙扬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举行了听证,因你们下落不明,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异议请求。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10天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本公告刊登于本院网站)。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二O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责任编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我要评论共条评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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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25
    9

    (2019)粤0303执异3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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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3执异33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 当事人- 广州天翔龙扬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天翔龙扬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工程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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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天翔龙扬投资有限公司、张健华:本院在执行(2017)粤0303执4932号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天翔龙扬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2月20日下午16:00分公开举行听证。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听证传票。你应准时到本院十四楼第二十九审判庭参加听证,逾期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本公告刊登于本院网站)。联系人:唐助理联系电话:25038092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二O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责任编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我要评论共条评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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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8
    10

    (2018)粤03执2698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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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执2698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胜家智能科技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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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3执2698号深圳市胜家智能科技装饰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仲裁委员会(2018)深仲裁字第1345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12月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03执269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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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17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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