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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旺信

    深圳市百旺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松白公路百旺工业区四区综合楼五层
    • 简介:-
    • 法律诉讼 6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6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鑫厚华实业有限公司与江苏建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百旺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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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5民初21261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鑫厚华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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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19-12-24 2020-11-30
    2

    深圳市双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鑫厚华实业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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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5执保4013号 -

    原告-深圳鑫厚华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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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19-11-12 2019-12-13
    3

    深圳市创奇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李成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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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民终256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深圳市创奇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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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4-17 2019-06-26
    4

    深圳港创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建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富驰祥瑞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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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5执保28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港创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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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18-01-05 2019-04-01
    5

    深圳港创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建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富驰祥瑞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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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305执保45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港创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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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17-06-14 2019-03-29
    6

    江苏建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百旺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案件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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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738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原告-江苏建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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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16-01-22 2016-12-13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05民初29825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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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29825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原告- 江苏建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利迅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当事人- 深圳市百旺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广东潮远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博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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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29825号深圳市百旺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告深圳市利迅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建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博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潮远幕墙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深圳市百旺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05民初29825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两被告立即向两原告提交竣工报告和竣工结算资料;2、判令两被告自起诉之日起10日内将分包工程转移至原告;3、判令两被告在约定的保修期内对案涉工地承担维修义务;4、判令被告二按照《工程承包合作协议》约定向原告支付延期交工违约金(按照合作协议第13条“违约责任”第8项的约定,每延误一日应支付5000元的标准,自2016年7月6日起计至2018年5月21日为3420000);5、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费用由两被告承担。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8月23日09时30分在第1123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法院联系人:李微电话:0755-86608072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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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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