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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南昌茂

    海南昌茂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德路5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1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1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海南昌茂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周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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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琼0106执622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海南昌茂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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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0-12-01 2021-06-30
    2

    海口市公安局禁毒警察支队与海南昌茂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周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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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琼01民终471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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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12-29 2019-06-20
    3

    黄兰芳与海南昌茂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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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琼0106民初11342号 劳动争议

    原告-黄兰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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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18-11-14 2019-07-11
    4

    徐如宝、王先觉等与海南昌茂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业主共有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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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琼96民终350号 业主共有权纠纷

    上诉人-刘秉铎
    左纪纲
    张更生
    张杰
    彭树琴
    戴鸿翔
    李成明
    李根荣
    王先觉
    王爱英
    白端阳
    雷淑秋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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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03-26 2019-01-28
    5

    徐如宝、王先觉等与海南昌茂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业主共有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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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琼9021民初49号 业主共有权纠纷

    当事人-徐如宝
    王先觉
    海南昌茂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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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安县人民法院 2018-01-12 2019-01-28
    6

    徐如宝等十三名原告与海南昌茂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城公司)业主共有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8)琼9021民初49号 业主共有权纠纷

    原告-刘秉铎
    左纪纲
    张更生
    张杰
    彭树琴
    徐如宝
    戴鸿翔
    李成明
    李根荣
    王先觉
    王爱英
    白端阳
    雷淑秋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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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定安县人民法院 2018-01-12 2018-09-21
    7

    海南昌茂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周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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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海南昌茂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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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8

    黄兰芳与海南昌茂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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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争议

    原告-黄兰芳 收起

    ... 展开
    - - -
    9

    海口市公安局禁毒警察支队与海南昌茂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周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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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收起

    ... 展开
    - - -
    10

    徐如宝、王先觉等与海南昌茂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业主共有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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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共有权纠纷

    当事人-徐如宝
    王先觉
    海南昌茂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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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2)琼0107民初377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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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琼0107民初377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海南昌茂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李宏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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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琼0107民初3775号李宏超:本院审理原告海南昌茂物业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李宏超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由于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函、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物业服务费34725.6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滞纳金60140.66元;(共计94866.26元)3、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8月9日下午3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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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07
    2

    (2022)琼0107民初377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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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琼0107民初377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海南昌茂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董云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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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琼0107民初3774号董云飞:本院审理原告海南昌茂物业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董云飞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由于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函、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物业服务费72160.32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滞纳金121766.43元;(共计193626.75元)3、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8月9日下午3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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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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