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航天欧华

    航天欧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A5栋8层
    • 简介:-
    • 法律诉讼 1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4

    法律诉讼1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李权、航天欧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民终7435号 劳动合同纠纷

    上诉人-李权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5-06 2021-06-16
    2

    航天欧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乌鲁木齐欣电瑞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疆瑞和信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徐明其他案由一案 收起

    ... 展开
    (2020)陕0113执他265号 其他案由

    当事人-航天欧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新疆瑞和信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欣电瑞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2020-12-18 2020-12-29
    3

    航天欧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晏娟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05执异2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人-航天欧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0-11-11 2020-12-21
    4

    航天欧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乌鲁木齐欣电瑞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疆瑞和信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收起

    ... 展开
    (2021)陕0113执他44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航天欧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欣电瑞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瑞和信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2020-11-03 2021-05-14
    5

    航天欧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乌鲁木齐欣电瑞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疆瑞和信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05民初2715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航天欧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0-06-11 2020-12-20
    6

    深圳市航天欧华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欣电瑞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05执保3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人-深圳市航天欧华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0-02-28 2020-06-28
    7

    深圳市航天欧华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亿恒讯通(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05民初2108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航天欧华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19-09-04 2019-10-23
    8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航天欧华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民终16578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8-30 2019-09-27
    9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航天欧华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民终16577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8-30 2019-09-27
    10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航天欧华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民终16576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8-30 2019-09-27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5民初13776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05民初1377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航天欧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辽宁诺佰夕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民初13776号辽宁诺佰夕远科技有限公司、邹鑫、孙晓越、王嘉凌:本院受理的原告航天欧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辽宁诺佰夕远科技有限公司、邹鑫、孙晓越、王嘉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简转普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逾期提交将承担相应的不利法律后果。本院定于2021年12月10日9时30分沙河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届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联系人:廖志诚电话:0755-26486978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云路10号 收起

    ... 展开
    2021-09-24
    2

    (2021)粤0305民初6117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05民初611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航天欧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张建宏 吴敏 张帆 张伟 邢艳君 江苏集辉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集辉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民初6117号江苏集辉信息系统有限公司、集辉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张建宏、张帆、邢艳君、张伟、吴敏:本院受理原告航天欧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集辉信息系统有限公司、集辉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张建宏、张帆、邢艳君、张伟、吴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院于2021年8月10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1226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收起

    ... 展开
    2021-05-24
    3

    (2021)粤0305民初6117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05民初611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航天欧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集辉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集辉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民初6117号江苏集辉信息系统有限公司、集辉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张建宏、张帆、邢艳君、张伟、吴敏:本院受理原告航天欧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集辉信息系统有限公司、集辉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张建宏、张帆、邢艳君、张伟、吴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院于2021年8月10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1226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收起

    ... 展开
    2021-05-24
    4

    (2020)粤0305执14072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05执1407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航天欧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乌鲁木齐欣电瑞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瑞和信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徐明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执14072号乌鲁木齐欣电瑞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疆瑞和信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徐明:申请执行人航天欧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5民初27150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0月2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执1407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五日 收起

    ... 展开
    2020-11-05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