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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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晓云、深圳市中安信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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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604执3732号 |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
申请执行人-郑晓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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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2021-02-26 | 2021-04-12 |
2 |
潘翠宁、深圳市中安信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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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604执3721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潘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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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2021-02-26 | 2021-04-12 |
3 |
陈炯恒、深圳市中安信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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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604执3847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罗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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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2021-02-26 | 2021-04-12 |
4 |
集韵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安信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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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91财保374号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申请人-集韵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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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2020-12-14 | 2020-12-27 |
5 |
集韵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安信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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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91执保2073号 | 其他案由 |
申请人-集韵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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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2020-12-14 | 2020-12-23 |
6 |
深圳市中安信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冉兴阳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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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4执恢3603号 | 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中安信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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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0-11-19 | 2021-01-11 |
7 |
(2020)粤0304执恢2849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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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4执恢2849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中安信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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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0-08-26 | 2020-12-29 |
8 |
王柯、深圳中安信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中安信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华分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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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川0108民初7469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王柯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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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 2020-07-21 | 2020-09-28 |
9 |
深圳市中安信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廖某某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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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4执恢1897号 | 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中安信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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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0-06-24 | 2020-09-11 |
10 |
深圳市中安信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吴孔华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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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4执恢1513号之一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中安信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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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0-06-23 | 2021-01-13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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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粤0304执37013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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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4执37013号之二 | 劳动争议 |
原告- 汉族 住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同华东二路号房 陈炯恒 年月日出生 保罗希尔。上列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号时代科技大厦层 身份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 当事人- 深圳市中安信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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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粤0304执37013号之二申请执行人:陈炯恒,男,汉族,1994年5月1日出生,住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同华东二路14号203房,身份号码440602199405011815。被执行人:深圳市中安信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9层1-8、21-2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556668980。法定代表人:保罗希尔。上列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劳动争议纠纷执行一案,本院(2021)粤0304民初1728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12月7日依法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请求强制被执行人支付58280元及迟延履行利息等。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已向申请执行人支付59064元,执行费786元已依法上缴国库。本院认为,本院(2021)粤0304民初1728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本案依法可予以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裁定如下:(2021)粤0304民初1728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刘婧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书记员陈宇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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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0 |
2 |
(2022)粤0304执5617号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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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304执5617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莫叠雄 当事人- 深圳市中安信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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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2)粤0304执5617号深圳市中安信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莫叠雄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21】11721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1月27日依法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特此通知二〇二二年一月三十日提示:(一)相关执行款项可直接支付至本院(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苑支行,户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账号:9902001767410168)。付款时务必注明执行案号、执行法官姓名、被执行人姓名。(二)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至履行完毕之日止;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被执行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至履行完毕之日止)。(三)被执行人未按本通知履行的,应当在送达后五日内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本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本院依法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四)被执行人未按本通知履行的,本院将依法采取网络司法拍卖的方式处置被执行人名下相关财产。网络司法拍卖事宜请登录淘宝网(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5/04,户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或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ifa.jd.com/2579,户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等查阅。(五)本案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已被录入深圳信用网、中国法院网和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金钱义务的,本院将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统一向社会公布,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信用惩戒。(六)你(单位)可以登录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网址:www.szcourt.gov.cn)的执行案件信息查询页面,查询本案基本信息(包括执行法官、法官助理等)。本院设立了专门的执行信访窗口,如对执行案件有任何疑问,可到该窗口咨询,也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者本院总机电话0755-82918999查询执行法官及法官助理办公电话。本院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院内;邮政编码:518017。(七)自动履行后,可提交付款凭证向承办法官申请结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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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 |
3 |
(2017)粤0304执28808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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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304执28808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中安信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廖述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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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粤0304执28808号廖述勇: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中安信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6)粤0304民初10906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11月1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0304执2880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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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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