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泰和

    神木泰和煤化工有限公司

    在业
    •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西沟上榆树峁工业园区
    • 简介:-
    • 法律诉讼 38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38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神木泰和煤化工有限公司、张秀丽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借款合同纠纷

    异议人-神木泰和煤化工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张秀丽
    收起

    ... 展开
    - - -
    2

    神木泰和煤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港原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神木泰和煤化工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3

    神木泰和煤化工有限公司、乌海市衡宝二矿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神木泰和煤化工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4

    上诉人张红利与被上诉人神木泰和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公司)社会保险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社会保险纠纷

    上诉人-张红利 收起

    ... 展开
    - - -
    5

    神木泰和煤化工有限公司与山西阳煤电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神木泰和煤化工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6

    上诉人陕西科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石家庄新华能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神木泰和煤化工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合同纠纷

    上诉人-石家庄新华能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科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7

    神木泰和煤化工有限公司与乌海市衡宝二矿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神木泰和煤化工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8

    神木泰和煤化工有限公司与王兴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神木泰和煤化工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9

    神木泰和煤化工有限公司与石法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神木泰和煤化工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10

    神木泰和煤化工有限公司与杨怀昌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劳动争议

    上诉人-杨怀昌
    神木泰和煤化工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7)陕0821民初22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神木泰和煤化工有限公司 被告- 南通长江镍矿精选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裁判文书 神木市人民法院 G52 2018-02-01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陕0881民初540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神木泰和煤化工有限公司 被告- 王兴宏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原告神木泰和煤化工有限公司诉王兴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33545.2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37507.13元;3、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2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 展开
    2020-09-30
    2

    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陕0881民初510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神木泰和煤化工有限公司 被告- 石法文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原告神木泰和煤化工有限公司诉石法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448486.84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559922.77元;3、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2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 展开
    2020-09-30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