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 1 |
重庆轶绿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与重庆博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重庆轶绿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 2 |
重庆轶绿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与重庆金粤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重庆轶绿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 3 |
重庆轶绿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与重庆金粤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重庆轶绿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暂无法院公告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 1 |
(2018)渝0107民初26364号 收起
...
展开
|
(2018)渝0107民初2636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重庆轶绿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金粤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公告(2018)渝0107民初26364号重庆金粤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重庆轶绿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金粤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被告重庆金粤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渝0107民初2636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9年06月06日上传日期:2019年06月06日 收起
...
展开
|
2019-06-06 |
| 2 |
(2018)渝0107民初26364号 收起
...
展开
|
(2018)渝0107民初2636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重庆金粤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轶绿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公告(2018)渝0107民初26364号重庆轶绿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重庆金粤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次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2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8年12月18日上传日期:2018年12月18日 收起
...
展开
|
2018-12-18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