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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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纳洲贸易有限公司、家有购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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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京73民初946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当事人-家有购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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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2021-04-12 | 2021-04-14 |
2 |
家有购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仟喜茂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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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京03民终3115号 | 合同纠纷 |
上诉人-家有购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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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30 | 2021-04-27 |
3 |
北京仟喜茂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家有购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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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京0105民初44285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北京仟喜茂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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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020-11-30 | 2021-04-07 |
4 |
宋和全、家有购物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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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辽民申167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宋和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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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0-10-20 | 2020-12-30 |
5 |
北京市雍合律师事务所与家有购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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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京民申4460号 | 委托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北京市雍合律师事务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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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20-09-28 | 2020-10-09 |
6 |
浙江瑞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家有购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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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326民初281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浙江瑞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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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人民法院 | 2020-07-21 | 2020-08-13 |
7 |
北京市雍合律师事务所与家有购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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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京03民终5100号 | 委托合同纠纷 |
上诉人-北京市雍合律师事务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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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4-29 | 2020-05-06 |
8 |
张秀琴与家有购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天久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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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宁0104民初13979号之一 | 合同纠纷 |
原告-张秀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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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2020-01-21 | 2020-06-01 |
9 |
北京市雍合律师事务所与家有购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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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京0105民初88003号 | 委托合同纠纷 |
原告-北京市雍合律师事务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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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020-01-10 | 2020-05-06 |
10 |
广州秀曼皮具有限公司与集诚(北京)电子有限公司、家有购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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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11民初21264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广州秀曼皮具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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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2019-10-21 | 2020-02-10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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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粤0111民初21264号原告广州秀曼皮具有限公司诉被告集诚(北京)电子有限公司、家有购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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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11民初21264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广州秀曼皮具有限公司 被告- 集诚(北京)电子有限公司 家有购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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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告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告(稿)(2019)粤0111民初21264号集诚(北京)电子有限公司、家有购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州秀曼皮具有限公司诉被告集诚(北京)电子有限公司、家有购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111民初21264号民事判决,判决主文为:一、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告集诚(北京)电子有限公司向原告广州秀曼皮具有限公司退还质保金5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9年1月8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广州秀曼皮具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738元,由被告集诚(北京)电子有限公司负担并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交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联系电话:020-83008373、83007585地址:广州市机场路1668号白云区法院民二庭李杰、张雪如528892862019-10-2916:01:30:0(2019)粤0111民初21264号原告广州秀曼皮具有限公司诉被告集诚(北京)电子有限公司、家有购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有限公司,公告,判决,北京,广州市115331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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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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