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旭阳能源

    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河北省定州市胜利路
    • 简介:-
    • 法律诉讼 37
    • 法院公告 2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37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丰城市瑞盛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与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冀0682民初226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丰城市瑞盛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定州市人民法院 2021-04-13 2021-06-30
    2

    吉林市辉隆肥业有限公司、安徽辉隆集团农资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与扬州康龙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旭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品责任纠纷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吉0202执保26号 产品责任纠纷

    申请人-吉林市辉隆肥业有限公司
    安徽辉隆集团农资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2021-01-18 2021-02-23
    3

    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中钢设备有限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2018)京73民初1242号 侵害技术秘密纠纷

    当事人-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
    中钢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2020-12-29 2021-01-04
    4

    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原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扬州康龙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鲁02民辖终494号 产品责任纠纷

    上诉人-扬州康龙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2-17 2021-02-07
    5

    郴州欣润成物流有限公司与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冀0682民初489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郴州欣润成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定州市人民法院 2020-11-09 2020-12-16
    6

    安徽鑫之达煤炭贸易有限公司与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旭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冀0682民初401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安徽鑫之达煤炭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定州市人民法院 2020-09-01 2020-10-23
    7

    青岛聚鑫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扬州康龙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鲁0285民初557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青岛聚鑫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 2020-08-05 2020-08-14
    8

    中钢集团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最高法知民辖终300号 侵害技术秘密纠纷

    上诉人-中钢集团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2020-08-04 2020-08-21
    9

    中冶焦耐(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与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8)京73民初1242号 侵害技术秘密纠纷

    原告-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冶焦耐(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2020-04-10 2021-03-25
    10

    扬州康龙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吉林市辉隆肥业有限公司、安徽辉隆集团农资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等产品责任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吉02民辖终23号 产品责任纠纷

    上诉人-扬州康龙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4-09 2020-04-23

    法院公告2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 被告- 唐山市清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定州市人民法院 G20 2018-07-10
    2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 被告- 唐山市清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定州市人民法院 G20 2018-07-10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苏1204民初5486号原告王庆华与被告徐爱平、江苏宝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范建勇.. 收起

    ... 展开
    (2019)苏1204民初5486号 合伙协议纠纷

    原告- 王庆华 当事人- 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 被告- 徐爱平 江苏宝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范建勇 收起

    ... 展开

    (2019)苏1204民初5486号范建勇、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庆华与被告徐爱平、江苏宝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范建勇、第三人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旭阳工程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或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1204民初54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徐爱平、江苏宝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向原告王庆华返还投资款350万元,并支付利息(自2019年8月12日起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二、被告范建勇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三、驳回原告王庆华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6800元,减半收取计234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8400元,由原告王庆华负担6000元,被告徐爱平、江苏宝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范建勇共同负担22400元(原告同意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中的22400元,由被告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联系人:汤夏彤联系电话:0523-88846967联系地址:泰州市姜堰区姜堰大道749号二○二○年一月三日 收起

    ... 展开
    2020-01-03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