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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洋嘉

    宁夏洋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530号国子城3号公寓楼1808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1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广州市爱递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宁夏洋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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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13执7209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广州市爱递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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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19-11-22 2020-03-25
    2

    广州市爱递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宁夏洋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2019)宁0104执8423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广州市爱递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019-09-17 2019-12-17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1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19)粤0113执7209号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7-25 详情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113执异406号广州市爱递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夏洋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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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3执异40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市爱递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宁夏洋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3执异406号赵龙、宁宏、宁夏洋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州市爱递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夏洋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的股东赵龙、宁宏、王东为案件被执行人,对被执行人所欠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因赵龙、宁宏、宁夏洋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去向不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的(2020)粤0113执异406号《执行裁定书》,该文书裁定:追加赵龙、宁宏、王东为(2019)粤0113执7209号案的被执行人;赵龙、宁宏、王东对宁夏洋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2019)粤0113民初1980号民事调解书欠广州市爱递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分别在认缴出资范围内(赵龙600万元、宁宏1530万元、王东870万元)承担清偿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二〇二一年三月三日538163392021-03-0418:43:44:774(2020)粤0113执异406号广州市爱递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夏洋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有限公司,赵龙,送达,王东1153528 收起

    ... 展开
    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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