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友人餐饮

    深圳市友人餐饮集团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经营场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大洋开发区福安工业城二期9栋一层
    • 简介:-
    • 法律诉讼 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徐昌辉、深圳市友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06执14685号之一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徐昌辉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0-07-13 2020-12-08
    2

    深圳市友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徐昌辉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民终35662号 劳动争议

    上诉人-深圳市友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4-15 2020-09-11
    3

    深圳市友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徐昌辉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06民初25834号 劳动争议

    原告-深圳市友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19-11-11 2020-09-11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106民初19088号蔡小丹与深圳市友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陈雪燕买卖合同纠纷 收起

    ... 展开
    (2021)粤0106民初1908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蔡小丹 被告- 深圳市友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陈雪燕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6民初19088号深圳市友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蔡小丹与深圳市友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陈雪燕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0月21日15时45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539944342021-07-1915:55:16:17联系人:卢伊雯、何莹(2021)粤0106民初19088号蔡小丹与深圳市友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陈雪燕买卖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深圳市友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联系人:卢伊雯、何莹电话:020-83006782 收起

    ... 展开
    2021-07-19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