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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佳易文化

    天津佳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彩悦城阳光乐园购物中心校区三层3A-21-02
    • 简介:-
    • 法律诉讼 1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10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王某1、王某2等申请保全案件、教育培训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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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保全案件

    申请人-王某1
    王某2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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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天津市腾达投资有限公司、天津佳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占有物返还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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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占有物返还纠纷

    原告-天津市腾达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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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

    天津市腾达投资有限公司、天津佳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占有物返还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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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占有物返还纠纷

    原告-天津市腾达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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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

    王某1、王某2等教育培训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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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申请人-王某1
    王某2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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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

    安宏丽与天津佳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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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当事人-天津佳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安宏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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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6

    刘欣莹、天津佳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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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申请执行人-刘欣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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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7

    邱美智与天津佳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劳动争议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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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争议

    当事人-邱美智
    天津佳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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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8

    白兴华与天津佳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劳动争议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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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争议

    当事人-白兴华
    天津佳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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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9

    刘艳娇、天津佳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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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刘艳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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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0

    米凯旭与天津佳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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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当事人-米凯旭
    天津佳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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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关于房福龙、王阳诉天津佳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裁决书(津西劳人仲裁字[2021]第293、294号)的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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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津西劳人仲裁字[2021]第293、294号 劳动争议

    原告- 房福龙 王阳 被告- 天津佳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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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佳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房福龙、王阳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津西劳人仲裁字[2021]第293、294号)。津西劳人仲裁字[2021]第293号裁决书主要内容如下: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0月14日工资2992.53元(贰仟玖佰玖拾贰元伍角叁分)。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一式3份,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者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裁决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津西劳人仲裁字[2021]第294号裁决书主要内容如下: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10月30日工资11500元(壹万壹仟伍佰元整)。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一式3份,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者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裁决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天津市河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1年5月21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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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21
    2

    关于房福龙、王阳诉天津佳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津西劳人仲案字[2020]第1138、1139号)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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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津西劳人仲案字[2020]第1138、1139号 人事争议

    原告- 房福龙 王阳 被告- 天津佳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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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佳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房福龙、王阳诉你公司要求计时工资等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津西劳人仲案字[2020]第1138、1139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逾期不影响案件处理,本委定于2021年5月8日下午14时在仲裁一庭(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永安道219号天津市河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1室,联系电话:022-28275531)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天津市河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1年2月26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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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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