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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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文凤、深圳超赢投资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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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执恢483号 |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
申请执行人-余文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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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1-03-30 | 2021-04-13 |
2 |
深圳超赢投资有限公司、余文凤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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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执11276号 |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
申请执行人-余文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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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0-11-12 | 2020-11-26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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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粤0305执恢483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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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执恢483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余文凤 被告- 深圳超赢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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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恢483号深圳超赢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余文凤与被执行人深圳超赢投资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恢483号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载明:被执行人已主动履行其义务,申请执行人已申请结案,执行费892.73元已缴纳,本案依法应予以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20)粤0305执11276号、(2021)粤0305执恢483号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联系人:吴倩电话:0755-8660829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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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2 |
2 |
(2020)粤0305执11276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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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执11276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余文凤 被告- 深圳超赢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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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执11276号深圳超赢投资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余文凤与被执行人你方劳动争议、人事争议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执11276号执行决定书、限制消费令。该执行决定书主要内容:因你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将你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限制消费令主要内容:因你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对你方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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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6 |
3 |
(2020)粤0305执11276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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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执11276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余文凤 被告- 深圳超赢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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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执11276号深圳超赢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余文凤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19]25257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8月2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执1127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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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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