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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南建设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江苏省海门市常乐镇
    • 简介:-
    • 法律诉讼 255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7

    法律诉讼255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四川宝玛科技有限公司、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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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川01民终10328号 合同纠纷

    上诉人-四川宝玛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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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7-09 2021-08-26
    2

    王健达、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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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辽01民终6167号 劳动争议

    上诉人-王健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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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5-17 2021-05-21
    3

    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瑞华节能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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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684执保502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人-昆山瑞华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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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2021-04-20 2021-05-25
    4

    372林建忠与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中南建工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等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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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6民终372号 劳动争议

    上诉人-林建忠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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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3-31 2021-05-30
    5

    安徽金浩城置业有限公司与淮南市宏伟置业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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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皖04民初108号 确认合同有效纠纷

    原告-安徽金浩城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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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3-26 2021-04-21
    6

    彭玉玲、武汉锦苑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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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鄂01民终3007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上诉人-彭玉玲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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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3-05 2021-05-14
    7

    成都建工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充世纪城(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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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13执保21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申请人-成都建工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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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2-24 2021-03-19
    8

    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市森辉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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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684执保172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人-常熟市森耀建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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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2021-02-05 2021-03-11
    9

    成都建工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充世纪城(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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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13执保5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申请人-成都建工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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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1-27 2021-03-19
    10

    济宁中南英特力置业有限公司、泰安中南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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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鲁08执保7号 申请保全案件

    申请人-济宁中南英特力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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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1-25 2021-02-24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7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03民初45341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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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3民初45341号 保证合同纠纷

    原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三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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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3民初45341号深圳三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告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三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03民初45341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6,110,000.00元及利息714,618.90元(以本金6,110,000.00元为基数,期内利息自2020年1月13日起按年利率12%计算至2020年7月12日,计366,600.00元,逾期利息自2020年7月13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0年11月25日,暂计348,018.90元),合计为6,824,618.90元;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5月06日14时30分在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法院联系人:陈彩妮电话:0755-25038269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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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05
    2

    (2020)粤0303民初45342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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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3民初45342号 保证合同纠纷

    原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三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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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3民初45342号深圳三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告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三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03民初45342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060,000.00元及利息暂计85,514.41元(以本金1,060,000.00元为基数,期内利息自2020年4月7日起按年利率12%计算至2020年10月6日,计63,600.00元;逾期利息自2020年10月7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0年11月25日,暂计21,914.41元),合计为1,145,514.41元;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5月06日14时30分在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法院联系人:陈彩妮电话:0755-25038269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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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05
    3

    (2020)粤0303民初45343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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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3民初45343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三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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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3民初45343号深圳三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告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三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03民初45343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800万元;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5月06日14时30分在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法院联系人:陈彩妮电话:0755-25038269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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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05
    4

    (2020)粤0303民初45343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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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3民初45343号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三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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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3民初45343号深圳三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告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三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03民初45343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800万元;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5月06日14时30分在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法院联系人:陈彩妮电话:0755-25038269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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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05
    5

    (2020)粤0303民初45341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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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3民初45341号 保证合同纠纷

    当事人-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三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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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3民初45341号深圳三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告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三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03民初45341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6,110,000.00元及利息714,618.90元(以本金6,110,000.00元为基数,期内利息自2020年1月13日起按年利率12%计算至2020年7月12日,计366,600.00元,逾期利息自2020年7月13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0年11月25日,暂计348,018.90元),合计为6,824,618.90元;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5月06日14时30分在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法院联系人:陈彩妮电话:0755-25038269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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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05
    6

    (2020)粤0303民初45342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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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3民初45342号 保证合同纠纷

    当事人-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三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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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3民初45342号深圳三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告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三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03民初45342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060,000.00元及利息暂计85,514.41元(以本金1,060,000.00元为基数,期内利息自2020年4月7日起按年利率12%计算至2020年10月6日,计63,600.00元;逾期利息自2020年10月7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0年11月25日,暂计21,914.41元),合计为1,145,514.41元;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5月06日14时30分在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法院联系人:陈彩妮电话:0755-25038269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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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05
    7

    原告云南锐东商贸有限公司诉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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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云0111民初1094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云南锐东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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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云0111民初10943号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云南锐东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们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向原告云南锐东商贸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钢筋货款945,564.90元;2、判令被告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云南锐东商贸有限公司支付按0.3‰/日计算自逾期之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止的违约金90539.64元,以及以942,564.90元为基数按3‰/日计算自2019年8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3、判令被告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1、2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判令被告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及保全担保费。(以上1、2项暂共计1,033,104.54元)因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向你们公司送达法律文书,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云0111民初1094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0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小板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二○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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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3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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