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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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欣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与昆明金凤凰航空培训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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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0111民初4935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云南欣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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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 2020-09-01 | 2020-12-23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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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云0111执2803号 |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2-03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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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云0111民初747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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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云0111民初74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云南汇丰祥医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昆明金凤凰航空培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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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云0111民初747号昆明金凤凰航空培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云南汇丰祥医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昆明金凤凰航空培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退还所欠原告云南汇丰祥医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剩余购房款3,324,00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利息以3,324,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8月9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按照年利率12%计算);二、驳回原告云南汇丰祥医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2,378.00元,由被告昆明金凤凰航空培训有限公司负担40,000.00元,由原告云南汇丰祥医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378.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后次日起15日内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二○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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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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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云0111民初747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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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云0111民初747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云南汇丰祥医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昆明金凤凰航空培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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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云0111民初747号昆明金凤凰航空培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云南汇丰祥医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诉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令被告昆明金凤凰航空培训有限公司立即退还原告购房款3324000元;2、依法判令被告昆明金凤凰航空培训有限公司立即支付原告购房款占用利息1123246.08元;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因你公司邮寄地址送达不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开庭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早9:30(遇节假日顺延)在板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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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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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0111民初493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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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0111民初4935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 云南欣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昆明金凤凰航空培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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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云0111民初4935号昆明金凤凰航空培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云南欣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被告昆明金凤凰航空培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云南欣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400,714.07元,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66,516.93元,共计467,231.00元,并承担以467,231.00元为基数自2020年4月10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308.00元,由昆明金凤凰航空培训有限公司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后次日起15日内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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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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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0111民初493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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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0111民初4935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 云南欣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昆明金凤凰航空培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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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云0111民初4935号昆明金凤凰航空培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云南欣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昆明金凤凰航空培训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400714.07元;2、判令被告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66516.93元;3、判令被告承担自本案立案之日起至工程款履行之日止资金占用损失(以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4、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你公司邮寄地址送达不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开庭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9: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板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二○二○年五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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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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