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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雷霆安保

    海南雷霆安保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38号华银大厦1916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3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乐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海南雷霆安保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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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琼01民终123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上诉人-深圳市乐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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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3-31 2020-04-03
    2

    何吉龙、长春嬴时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等劳动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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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纠纷

    原告-何吉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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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

    深圳市乐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海南雷霆安保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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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合同纠纷

    上诉人-深圳市乐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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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9)琼0106民初2821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海南雷霆安保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乐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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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G42G43中缝 2019-04-28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琼0108民初20313号海南中弘明翔投资有限公司-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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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琼0108民初20313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海南雷霆安保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海南中弘明翔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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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琼0108民初20313号海南中弘明翔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海南雷霆安保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海南中弘明翔投资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该案民事判决书。本案判决如下:一、被告海南中弘明翔投资有限公司须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海南雷霆安保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安保服务费75120元;二、被告海南中弘明翔投资有限公司须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海南雷霆安保服务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7512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65.8元,由被告海南中弘明翔投资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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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20
    2

    (2021)琼0108民初19171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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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琼0108民初19171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海南雷霆安保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海南中弘明翔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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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琼0108民初19171号海南中弘明翔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在审理原告海南雷霆安保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海南中弘明翔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6月8日作出(2021)琼0108民初19171号民事判决书,缺席判决如下:被告海南中弘明翔投资有限公司须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海南雷霆安保服务有限公司支付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9月15日期间安保服务费18192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18192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301.68元(原告海南雷霆安保服务有限公司已预付),由被告海南中弘明翔投资有限公司负担。因你司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2021)琼0108民初1917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六月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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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10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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