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国家开发

    国家开发银行

    存续
    • 电话:010-68306688
    • 查看更多
    • 官网: cdb.cn
    • 邮箱:webmaster@cdb.cn
    • 查看更多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8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399
    • 法院公告 9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5

    法律诉讼399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国家开发银行(曾用名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汨罗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湘0102执恢35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国家开发银行
    汨罗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2020-12-16 2020-12-17
    2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中小企业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8)云0423执107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2020-11-10 2020-11-27
    3

    国家开发银行与韩文虹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8)京民初6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0-09-30 2021-01-05
    4

    国家开发银行与韩文虹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8)京民初6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0-09-30 2021-01-05
    5

    国家开发银行与闫琦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8)京民初9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0-09-30 2021-01-05
    6

    国家开发银行与韩文虹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8)京民初9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0-09-30 2021-01-05
    7

    国家开发银行与韩文虹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8)京民初9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0-09-30 2021-01-05
    8

    国家开发银行与韩文虹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8)京民初6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0-09-30 2021-01-05
    9

    赵永平、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云0423执异1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异议人-赵永平
    申请执行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2020-09-01 2020-09-30
    10

    王存仙、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云0423执异1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异议人-王存仙
    申请执行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2020-09-01 2020-09-30

    法院公告90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8)京民初6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王永红 韩文虹 天津瑾峥科技有限公司 三亚爱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亚优联鹿回头黎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裁判文书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G52 2020-11-08
    2 (2018)京民初9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王永红 韩文虹 天津瑾峥科技有限公司 三亚爱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裁判文书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G52 2020-11-08
    3 (2018)京民初6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王永红 韩文虹 天津瑾峥科技有限公司 三亚爱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裁判文书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G52 2020-11-08
    4 (2018)京民初9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王永红 韩文虹 天津瑾峥科技有限公司 三亚爱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裁判文书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G52 2020-11-08
    5 - 合同纠纷

    原告- 国家开发银行 被告- 西宁世全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范丽丽 唐丽生 游志斌 张海宇 范美云 唐顺兴 方玉銮 青海世全集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西宁市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G77 2020-09-13
    6 (2019)吉01民初374号之一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国家开发银行 被告- 吉林省希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郗大兴 马辉 辽源市振兴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裁判文书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G38 2020-09-06
    7 (2020)青0104民初2182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国家开发银行 被告- 西宁富达建材经销部 郑梅兰 吴建湖 青海世全集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西宁世全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青海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G67 2020-08-13
    8 -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国家开发银行 被告- 常青国际(玉树)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青海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魏建国 褚维红 收起

    ... 展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G25 2020-07-16
    9 (2020)京04民初28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国家开发银行 被告- 国能新兴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包头市新兴盛能源有限责任 收起

    ... 展开
    开庭传票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一、四版中缝 2020-07-03
    10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陈起云 被告- 国家开发银行 上海国际机电五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张月生 杨德凤 收起

    ... 展开
    开庭传票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G86G87中缝 2020-06-30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5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送达裁判文书——张月生,杨德凤 收起

    ... 展开
    (2020)沪民终238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上诉人- 陈起云 被上诉人- 上海国际机电五金交易中心 杨德凤 张月生 国家开发银行 收起

    ... 展开

    (2020)沪民终238号张月生,杨德凤:本院受理陈起云诉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国际机电五金交易中心、张月生、杨德凤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沪民终2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6月16日 收起

    ... 展开
    2021-06-16
    2

    (2020)琼执恢6号之二 收起

    ... 展开
    (2020)琼民抗45号 借款合同纠纷

    再审申请人- 国家开发银行 再审被申请人- 海南裕昌实业有限公司 海南椰宝集团有限公司 当事人- 海南裕昌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20)琼执恢6号之二海南裕昌实业有限公司(原海南裕昌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椰宝集团有限公司:本院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国家开发银行与被执行人海南裕昌实业有限公司(原海南裕昌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椰宝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做出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0)琼执恢6号《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内容为: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国家开发银行与被执行人海南裕昌实业有限公司(原海南裕昌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椰宝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决定由审判员杨帆、余江、吴坤秋负责办理本案,审判员杨帆担任审判长,法官助理葛龙波协助办理本案,李峰担任本案书记员。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年七月二十日 收起

    ... 展开
    2020-10-30
    3

    (2020)琼执恢6号之一 收起

    ... 展开
    (2020)琼执恢6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国家开发银行 当事人- 海南裕昌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海南裕昌实业有限公司 海南椰宝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20)琼执恢6号之一海南裕昌实业有限公司(原海南裕昌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椰宝集团有限公司:本院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国家开发银行与被执行人海南裕昌实业有限公司(原海南裕昌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椰宝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做出报告财产令。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0)琼执恢6号报告财产令,内容为:责令你公司在收到此令后十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内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年七月二十日 收起

    ... 展开
    2020-10-30
    4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收起

    ... 展开
    (2020)沪民终238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上诉人- 陈起云 被上诉人- 国家开发银行 上海国际机电五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张月生 杨德凤 收起

    ... 展开

    (2020)沪民终238号上海国际机电五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张月生、杨德凤:本院受理陈起云诉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国际机电五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张月生、杨德凤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2020年9月17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七调解室进行证据交换,并定于2020年9月23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6月22日 收起

    ... 展开
    2020-06-22
    5

    (2019)冀01民初969号国家开发银行诉河北效农辣椒制品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收起

    ... 展开
    (2019)冀01民初96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国家开发银行 当事人- 河北华银棉业纺织有限公司 曲周县首鑫纺织厂 曲周县鑫通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曲周县鑫桥创业担保有限公司 河北效农辣椒制品有限公司 邯郸市邯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送达 收起

    ... 展开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曲周县鑫通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曲周县鑫桥创业担保有限公司、曲周县首鑫纺织厂、河北效农辣椒制品有限公司、河北华银棉业纺织有限公司、邯郸市邯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原告国家开发银行诉你们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9)冀01民初96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共14项,由于公告字数限制,不能在此详细写明,请你们及时联系主办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均为送达后十五日内。并定于2020年8月4日下午十四时在本院405审判庭开庭审理。如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承办人:民三庭易法官,电话0311-85187262。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四日 收起

    ... 展开
    2020-05-14
    6

    (2019)冀01民初969号国家开发银行诉河北效农辣椒制品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收起

    ... 展开
    (2019)冀01民初96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国家开发银行 被告- 曲周县鑫通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曲周县鑫桥创业担保有限公司 曲周县首鑫纺织厂 河北效农辣椒制品有限公司 河北华银棉业纺织有限公司 邯郸市邯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曲周县鑫通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曲周县鑫桥创业担保有限公司、曲周县首鑫纺织厂、河北效农辣椒制品有限公司、河北华银棉业纺织有限公司、邯郸市邯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定于2020年7月30日14时在第十五审判庭(405室)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国家开发银行与你们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9)冀01民初96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联系人:民三庭易法官,电话0311-85187262。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5月13日 收起

    ... 展开
    2020-05-14
    7

    (2018)冀民初24号国家开发银行诉河北沧华园生物食品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收起

    ... 展开
    (2018)冀民初2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国家开发银行 被告- 河北沧华园生物食品有限公司 沧州建投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航泰汽保设备有限公司 芮明 陈俊荣 收起

    ... 展开

    河北航泰汽保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国家开发银行与被告河北沧华园生物食品有限公司、沧州建投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河北航泰汽保设备有限公司、芮明、陈俊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28日作出(2018)冀民初24号民事判决。因沧州建投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冀民初24号民事判决书第四项,并依法予以改判;2、案件受理费上诉人仅承担依法应承担的部分。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收起

    ... 展开
    2019-10-30
    8

    (2019)琼执恢4号之三 收起

    ... 展开
    (2019)琼执恢4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国家开发银行 当事人- 海南裕昌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海南裕昌实业有限公司 海南椰宝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19)琼执恢4号之三海南裕昌实业有限公司(原海南裕昌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椰宝集团有限公司:本院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国家开发银行与被执行人海南裕昌实业有限公司(原海南裕昌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椰宝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作出(2019)琼执恢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文书,内容为:终结本院(2003)琼民二初字第01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收起

    ... 展开
    2019-10-21
    9

    (2018)冀民初24号国家开发银行诉河北沧华园生物食品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裁判文书 收起

    ... 展开
    (2018)冀民初2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国家开发银行 被告- 河北沧华园生物食品有限公司 沧州建投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航泰汽保设备有限公司 芮明 陈俊荣 收起

    ... 展开

    河北航泰汽保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国家开发银行与被告河北沧华园生物食品有限公司、沧州建投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河北航泰汽保设备有限公司、芮明、陈俊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民初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河北沧华园生物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国家开发银行偿还借款本金1.5亿元及截止至2018年2月6日的欠付利息9440585元,并支付自2018年2月6日至欠款全部付清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计付的罚息、复利;二、被告河北沧华园生物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国家开发银行支付律师费20万元;三、被告芮明、陈俊荣对本判决第一、二项下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沧州建投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判决第一、二项下确定的债务在20%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原告国家开发银行对被告河北沧华园生物食品有限公司、被告河北航泰汽保设备有限公司为本案借款所提供的抵押财产(具体财产以本院查明事实部分的抵押财产为准)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本判决第一、二项确定的欠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六、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享有在其承担责任范围内向被告河北沧华园生物食品有限公司的追偿权;七、驳回原告国家开发银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47259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河北沧华园生物食品有限公司、沧州建投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河北航泰汽保设备有限公司、芮明、陈俊荣共同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 展开
    2019-10-14
    10

    (2019)琼执恢4号之一 收起

    ... 展开
    (2019)琼执恢4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国家开发银行 当事人- 海南裕昌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海南裕昌实业有限公司 海南椰宝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19)琼执恢4号之一海南裕昌实业有限公司(原海南裕昌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椰宝集团有限公司:本院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国家开发银行与被执行人海南裕昌实业有限公司(原海南裕昌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椰宝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做出报告财产令。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9)琼执恢4号之一报告财产令,内容为:责令你公司在收到此令后十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内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收起

    ... 展开
    2019-05-20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