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江川资产

    广西江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34号广西新谊金融投资大厦C座27层C1区
    • 简介:-
    • 法律诉讼 29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29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广西南宁新亿宏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民间借贷纠纷

    上诉人-广西南宁新亿宏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2

    广西南宁新亿宏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江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广西南宁新亿宏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西江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3

    广西南宁新亿宏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江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广西南宁新亿宏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西江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4

    广西南宁新亿宏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江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广西南宁新亿宏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西江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5

    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江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6

    方亮、黄品柳、南宁童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股权转让纠纷

    原告-黄日高 收起

    ... 展开
    - - -
    7

    陈铭志、徐佩琳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申请保全人-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异议人-徐佩琳
    陈铭志
    收起

    ... 展开
    - - -
    8

    广西江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南宁新亿宏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再审申请人-广西南宁新亿宏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西江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黄品南
    黄品柳
    黄小瑜
    黄薇
    收起

    ... 展开
    - - -
    9

    南宁文昌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何成贤、方亮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股权转让纠纷

    原告-南宁文昌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10

    黄品柳、广西江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黄品南等财产保全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财产保全

    异议人-李刚
    申请人-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桂01民初3573、357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南宁市区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 被告- 广西江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李江峰 南宁市供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黄品柳 黄品南 覃易强 广西南宁新亿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的原告南宁市区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与被告广西南宁新亿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宁市供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江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黄品柳、黄品南、覃易强、李江峰(2020)桂01民初3573、3574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开庭传票、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原告提交的证据、举证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试行)、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须知、广西法院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裁判文书上互联网公布告知书、当事人监督卡各一份。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4月6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14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01-22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