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无法律诉讼
暂无法院公告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 1 |
公告(2019)浙0104民初6098号 收起
...
展开
|
(2019)浙0104民初6098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浙江众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曹传水 收起
...
展开
|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浙0104民初6098号曹传水: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众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104民初609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一九年十二月六日 收起
...
展开
|
2019-12-06 |
| 2 |
公告(2019)浙0104民初6098号 收起
...
展开
|
(2019)浙0104民初6098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浙江众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曹传水 收起
...
展开
|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浙0104民初6098号曹传水: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众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9年11月22日上午9:00在笕桥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收起
...
展开
|
2019-08-19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