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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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杨建与海南希源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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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争议 |
当事人-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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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海南希源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王凤杰委托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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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海南希源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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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南希源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王凤杰、王郡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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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合同纠纷 |
原告-海南希源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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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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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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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琼0271民初288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海南希源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小哥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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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2021)琼0271民初2882号原告海南希源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小哥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北京小哥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21)琼0271民初28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被告北京小哥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海南希源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货款270243元及逾期付款违约损失(损失以拖欠的货款为基数,自2020年4月2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676元(原告海南希源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北京小哥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北京小哥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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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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