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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拾本味

    深圳市拾本味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德社区浪背村30号厂房第一栋第二至三层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拾本味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胡清,深圳市川鸿食品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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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7民初23867号之一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拾本味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19-11-05 2020-11-20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7民初1545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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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7民初15459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国创新能源汽车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拾本味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民初15459号深圳市拾本味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告国创新能源汽车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拾本味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7民初15459号。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8月20日09时30分在平湖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法院联系人:张浩电话:0755-28857469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 展开
    2021-05-27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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