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道朴百川

    深圳道朴百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和平社区深南东路4003号世界金融中心A座4201-F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陈青云与陈国华、吴英才、林素菊、深圳明东贸易有限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民终5021-5027号 所有权确认纠纷

    上诉人-陈国华
    陈青云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3-19 2020-12-14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民终5021-5027号裁定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民终5021-5027号 所有权确认纠纷

    当事人- 深圳道朴百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明东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福盈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力合创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福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盈信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南安市万裕建材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黄万江、黄幼瑜、吴英才、林素菊、南安市万裕建材发展有限公司、深圳明东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盈信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道朴百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福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深圳市福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力合创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福盈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诉人陈青云、陈国华因与被上诉人与被上诉人黄万江、黄幼瑜、吴英才、林素菊、原审第三人南安市万裕建材发展有限公司、深圳明东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盈信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道朴百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福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深圳市福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力合创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福盈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七案,现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民终5021-502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四月二日 收起

    ... 展开
    2020-04-02
    2

    (2019)粤0391民初3927、3929、3930、3933-39…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91民初3927、3929、3930、3933-3935、3937号 所有权确认纠纷

    原告- 陈国华 陈青云 当事人- 深圳道朴百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明东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福盈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力合创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福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盈信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南安市万裕建材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黄万江 黄幼瑜 吴英才 林素菊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吴英才、林素菊、深圳明东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力合创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福盈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青云、陈国华与被告黄万江、黄幼瑜、吴英才、林素菊及第三人南安市万裕建材发展有限公司、深圳明东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盈信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道朴百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福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力合创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福盈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七案,上诉人陈国华因不服本院作出的(2019)粤0391民初3927、3929、3930、3933-3935、3937号民事裁定书,依法提起上诉。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陈国华的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如下:一、请求依法撤销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0391民初3927、3929、3930、3933-3935、3937号民事裁定书,并裁定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受理上述案件;二、请求依法裁定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在受理(2019)粤0391民初3927、3929、3930、3933-3935、3937号案件后,中止审理上述案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五日联系人:刘小草联系电话:0755-86706636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前湾一路万科企业公馆13—A注:本公告于2019年10月18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 展开
    2019-11-13
    3

    (2019)粤0391民初3927、3929、3930、3933-3935、3937号民事裁定书(驳回起诉)公告 收起

    ... 展开
    - 所有权确认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福盈信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福盈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安市万裕建材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力合创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明东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道朴百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91民初3927、3929、3930、3933-3935、3937号吴英才、林素菊、深圳明东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力合创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福盈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青云、陈国华与被告黄万江、黄幼瑜、吴英才、林素菊及第三人南安市万裕建材发展有限公司、深圳明东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盈信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道朴百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福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力合创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福盈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七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粤0391民初3927、3929、3930、3933-3935、393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七案原告陈青云、陈国华的起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原告陈青云可以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原告陈国华、被告黄万江、黄幼瑜、吴英才、林素菊及各第三人可以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联系人:刘小草联系电话:0755-86706636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前湾一路万科企业公馆13—A注:本公告于2019年10月18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 展开
    2019-11-13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