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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行资产

    江西民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金鹰路153号办公楼三层A区316号办公室/工位
    • 简介:-
    • 法律诉讼 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0

    暂无信息 暂无法律诉讼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本院受理原告杜辉平诉江西民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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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赣0103民初864号 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原告- 杜辉平 被告- 江西民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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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公告江西民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杜辉平诉江西民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赣0103民初86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原告杜辉平的起诉。案件受理费14384元,退还原告杜辉平,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杜辉平自行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二○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邮寄样报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桃花法庭收邮编:330009承办法官:黄园电话:0791—8650809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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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5
    2

    本院受理原告赵胜军与被告江西民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山东银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新丝路建设有限公司、安华城建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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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赣0103民初1021号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原告- 赵胜军 被告- 新丝路建设有限公司 山东银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江西民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安华城建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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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公告江西民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山东银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新丝路建设有限公司、安华城建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胜军与被告江西民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山东银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新丝路建设有限公司、安华城建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原告与被告江西民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委托投资协议》无效,江西民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返还原告投资款本金33万元;并自款项支付之日起至全部款项归还之日按LPR利率支付利息;2、判令被告山东银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偿还投资款本息的义务;3、判令被告新丝路建设有限公司、安华城建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银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担偿还投资款本息的义务;4、判令四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险费和原告的差旅费。(以上款项累计约为35万元)]、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桃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承办人:陈敏二○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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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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