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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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9民初18515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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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9民初18515号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联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正泰松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市宏新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市联泰恒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正升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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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9民初18515号周楚龙、深圳市宏新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正泰松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联泰恒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澍新、深圳市正升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深圳市联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苏永昭:原告方彪与被告周楚龙、深圳市宏新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正泰松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联泰恒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澍新、深圳市正升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深圳市联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苏永昭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9民初18515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确认被告四持有的被告六6.75的股权属于被告五所有,并判决被告一、被告三、被告二和被告四共同向被告五返还该6.75股权(股权金额为525万元);2、依法判决确认被告七持有的被告六38.25的股权属于被告五所有,并判决被告一、被告三、被告二和被告七共同向被告五返还该38.25股权(股权金额为2975万元);上述股权金额共计3500万元人民币。3、被告六、被告八承担连带责任。4、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由六被告共同承担。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本院定于2022年04月18日15时30分在大浪八楼第二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法院联系人:周宏圣电话:0755-21087449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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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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