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蓝城置业(杭州)集团有限公司、江虹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浙0102执3026号之一 | 民间借贷纠纷 |
申请执行人-蓝城置业(杭州)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2020-01-19 | 2020-06-17 |
2 |
蓝城置业(杭州)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东部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8)浙0102民初4160号 | 企业借贷纠纷 |
原告-蓝城置业(杭州)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2019-08-28 | 2019-09-05 |
3 |
蓝城置业(杭州)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东部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8)浙0102民初4159号 | 企业借贷纠纷 |
原告-蓝城置业(杭州)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2019-08-28 | 2019-09-05 |
4 |
蓝城置业(杭州)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虹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8)浙0102民初4161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蓝城置业(杭州)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2018-12-18 | 2019-05-28 |
5 |
淳安千岛湖万豪置业有限公司、蓝城置业(杭州)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8)浙01民终2541号 | 委托合同纠纷 |
上诉人-淳安千岛湖万豪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8-28 | 2021-02-25 |
6 |
蓝城置业(杭州)集团有限公司与淳安千岛湖万豪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7)浙0127民初5692号 | 委托合同纠纷 |
原告-蓝城置业(杭州)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法院 | 2018-02-06 | 2021-02-25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18)浙0102民初4160号 收起
...
展开
|
- | 企业借贷纠纷 |
原告- 蓝城置业(杭州)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省东部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
江西省东部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告蓝城置业(杭州)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西省东部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
展开
|
2019-04-22 |
2 |
(2018)浙0102民初4161号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浙0102民初4161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蓝城置业(杭州)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江虹 收起
...
展开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浙0102民初4161号江虹:本院对原告蓝城置业(杭州)集团有限公司为与被告江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被告江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蓝城置业(杭州)集团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12000元、违约金(以未归还的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自2017年7月26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198元,由被告江虹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本院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由本院另行书面通知,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O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书记员:赵悦电话:86066386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紫花支路6号上城区人民法院1006室本公告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收起
...
展开
|
2018-12-29 |
3 |
(2018)浙0102民初4161号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浙0102民初4161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蓝城置业(杭州)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江虹 收起
...
展开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浙0102民初4161号江虹:本院受理原告蓝城置业(杭州)集团有限公司诉江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达本院(2018)浙0102民初4161号案件的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年12月11日9时15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二O一八年九月七日承办人:刘筱文、赵悦电话:0571-86752877、86066386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紫花支路6号上城区人民法院本公告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收起
...
展开
|
2018-09-07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