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无法律诉讼
暂无法院公告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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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303民初3628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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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303民初3628号 |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
当事人- 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 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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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粤0303民初3628号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原告张梦堂与被告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粤0303民初3628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详见诉状。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05月30日09时30分在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法院联系人:陈笑笑电话:0755-22321659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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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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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303民初362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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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303民初3629号 |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
当事人- 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 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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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粤0303民初3629号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原告范玉霞与被告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粤0303民初3629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详见诉状。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05月30日09时30分在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法院联系人:陈笑笑电话:0755-22321659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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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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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303民初3623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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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303民初3623号 |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
当事人- 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 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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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粤0303民初3623号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原告卢淑丽与被告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粤0303民初3623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详见诉状。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05月30日09时30分在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法院联系人:陈笑笑电话:0755-22321659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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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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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303民初3625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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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303民初3625号 |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
当事人- 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 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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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粤0303民初3625号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原告王一峰与被告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粤0303民初3625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详见诉状。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05月30日09时30分在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法院联系人:陈笑笑电话:0755-22321659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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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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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303民初3631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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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303民初3631号 |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
当事人- 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 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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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粤0303民初3631号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原告谢纯真与被告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粤0303民初3631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详见诉状。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05月30日09时30分在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法院联系人:陈笑笑电话:0755-22321659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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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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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303民初3626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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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303民初3626号 |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
当事人- 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 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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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粤0303民初3626号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原告莫小军与被告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粤0303民初3626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详见诉状。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05月30日09时30分在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法院联系人:陈笑笑电话:0755-22321659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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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303民初3630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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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303民初3630号 |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
当事人- 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 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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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粤0303民初3630号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原告朱小冰与被告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粤0303民初3630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详见诉状。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05月30日09时30分在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法院联系人:陈笑笑电话:0755-22321659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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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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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303民初362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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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303民初3624号 |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
当事人- 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 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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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粤0303民初3624号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原告陈江艳与被告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粤0303民初3624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详见诉状。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05月30日09时30分在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法院联系人:陈笑笑电话:0755-22321659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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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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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303民初3627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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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303民初3627号 |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
当事人- 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 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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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粤0303民初3627号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原告李美香与被告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粤0303民初3627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详见诉状。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05月30日09时30分在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法院联系人:陈笑笑电话:0755-22321659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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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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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303民初6543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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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303民初6543号 |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
当事人- 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 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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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粤0303民初6543号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原告何惠甜与被告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七彩宏教育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粤0303民初6543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详见诉状。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05月26日10时30分在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法院联系人:曾岚电话:0755-25038113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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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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