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无法律诉讼
暂无法院公告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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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6民初8979号广东宏裕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宝捷登(广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谭耀南、吴树炎、广州西门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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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6民初8979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广东宏裕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吴树炎 广州西门投资有限公司 宝捷登(广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谭耀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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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6民初8979号宝捷登(广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吴树炎、广州西门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广东宏裕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宝捷登(广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西门投资有限公司、吴树炎、谭耀南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如下: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宝捷登(广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原告解除于2019年3月21日签订的《策划和销售代理合同》;并支付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保证金5000000元、违约金1000000元、律师费185000元及查封担保费61850元;2、由被告广州西门投资有限公司、吴树炎、谭耀南承当连带清偿责任并支付相关违约金;3、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以及证据副本等诉讼材料,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述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8月13日9时15分在本院兴华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539220382021-05-1215:58:02:996联系人:李峥彦、孙玉波(2021)粤0106民初8979号广东宏裕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宝捷登(广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谭耀南、吴树炎、广州西门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宝捷登(广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吴树炎、广州西门投资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联系人:李峥彦、孙玉波电话:83006665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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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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