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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蜜雪冰城

    蜜雪冰城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三环南、文化路东瀚海北金商业中心16004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159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159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李晓龙等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行政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1)京行终3777号 -

    上诉人-李晓龙 收起

    ... 展开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1-08-24 2021-08-31
    2

    李晓龙等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行政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1)京行终3567号

    上诉人-李晓龙 收起

    ... 展开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1-07-22 2021-08-05
    3

    李晓龙等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行政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1)京行终3333号

    上诉人-李晓龙 收起

    ... 展开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1-07-22 2021-08-05
    4

    蜜雪冰城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1)京73行初4755号 -

    原告-蜜雪冰城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2021-06-28 2021-10-03
    5

    蜜雪冰城股份有限公司与梁平区秀银食品经营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1)豫0104知民初9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原告-蜜雪冰城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2021-05-25 2021-06-28
    6

    蜜雪冰城股份有限公司与仙桃市彭场镇诚与诚食品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1)豫0104知民初101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原告-蜜雪冰城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2021-05-19 2021-06-01
    7

    蜜雪冰城股份有限公司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聚优咖啡原料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1)豫0104知民初92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原告-蜜雪冰城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2021-05-19 2021-06-01
    8

    蜜雪冰城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家宏其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1)豫0104知民初102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原告-蜜雪冰城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2021-05-19 2021-06-01
    9

    蜜雪冰城股份有限公司与西湖区巴山夜雨咖啡原料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1)豫0104知民初98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原告-蜜雪冰城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2021-05-19 2021-06-01
    10

    蜜雪冰城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市江汉区万松达食品原料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1)豫0104知民初96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原告-蜜雪冰城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2021-05-19 2021-06-01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收起

    ... 展开
    - 不正当竞争纠纷

    原告- 郑州两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凤凰生活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河南凤凰生活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郑州两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方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郑州市知识产权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 展开
    2019-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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