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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源商天赐

    深圳市源商天赐财富进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学府路与科园路交汇处卫星大厦16层1601-1603房
    • 简介:-
    • 法律诉讼 4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0

    法律诉讼4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魏春兰与深圳市前海天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源商天赐财富进宝投资合伙企业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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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25490号 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

    原告-魏春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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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0-11-20 2021-07-02
    2

    马明、深圳市前海天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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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执保1509号 合同纠纷

    申请人-马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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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0-09-18 2020-12-17
    3

    邓玉红与深圳市前海天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源商天赐财富进宝投资合伙企业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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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91民初5007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邓玉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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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0-03-17 2020-08-14
    4

    邓玉红、深圳市前海天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源商天赐财富进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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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91执保1961号 财产保全

    申请人-邓玉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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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19-10-15 2020-08-14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9)粤0391民初5007号 合同纠纷

    原告- 邓玉红 被告- 深圳市前海天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源商天赐财富进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黄献欢 刘词英 紫金县龙潭泉饮用水有限公司 深圳市瑞丰志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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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G22 2020-04-21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0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民终17916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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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民终17916号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源商天赐财富进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中联森材贸易有限公司 广东巨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天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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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民终17916号黄献欢、深圳市前海天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源商天赐财富进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中联森材贸易有限公司、广东巨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诉人韩继卿与被上诉人黄献欢、深圳市前海天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源商天赐财富进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中联森材贸易有限公司、广东巨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民终179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撤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5民初799号民事判决;二、黄献欢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韩继卿返还100万元及支付利息(利息以100万元为本金,自2019年9月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8%计算);三、驳回韩继卿的其他诉讼请求。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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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21
    2

    (2020)粤0305民初799号上诉状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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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799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韩继卿 被告- 黄献欢 深圳市中联森材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天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巨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源商天赐财富进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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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799号深圳市前海天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源商天赐财富进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献欢、深圳市中联森材贸易有限公司、广东巨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告韩继卿与被告深圳市前海天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源商天赐财富进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献欢、深圳市中联森材贸易有限公司、广东巨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韩继卿民事上诉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如下:“1.依法撤销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0305民初799号民事判决,改判支持韩继卿的一审诉讼请求;2.依法判决一审受理费、上诉费用等均由被上诉人深圳市前海天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源商天赐财富进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献欢、深圳市中联森材贸易有限公司、广东巨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特此公告。此公告同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一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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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1
    3

    (2020)粤0305民初799号上诉状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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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799号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源商天赐财富进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中联森材贸易有限公司 广东巨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天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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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799号深圳市前海天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源商天赐财富进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献欢、深圳市中联森材贸易有限公司、广东巨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告韩继卿与被告深圳市前海天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源商天赐财富进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献欢、深圳市中联森材贸易有限公司、广东巨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韩继卿民事上诉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如下:“1.依法撤销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0305民初799号民事判决,改判支持韩继卿的一审诉讼请求;2.依法判决一审受理费、上诉费用等均由被上诉人深圳市前海天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源商天赐财富进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献欢、深圳市中联森材贸易有限公司、广东巨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特此公告。此公告同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一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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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1
    4

    (2020)粤0305民初79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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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799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韩继卿 被告- 黄献欢 深圳市前海天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源商天赐财富进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中联森材贸易有限公司 广东巨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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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799号黄献欢、深圳市前海天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源商天赐财富进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中联森材贸易有限公司、广东巨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告韩继卿与被告黄献欢、深圳市前海天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源商天赐财富进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中联森材贸易有限公司、广东巨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民初7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驳回原告韩继卿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4205元,由原告韩继卿负担。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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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22
    5

    (2020)粤0305民初79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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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799号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源商天赐财富进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中联森材贸易有限公司 广东巨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天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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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799号黄献欢、深圳市前海天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源商天赐财富进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中联森材贸易有限公司、广东巨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告韩继卿与被告黄献欢、深圳市前海天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源商天赐财富进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中联森材贸易有限公司、广东巨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民初7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驳回原告韩继卿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4205元,由原告韩继卿负担。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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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22
    6

    (2020)粤0391民初8591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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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民初8591号 合同纠纷

    原告- 马明 被告- 黄献欢 刘词英 深圳市前海天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源商天赐财富进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紫金县龙潭泉饮用水有限公司 深圳市瑞丰志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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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91民初8591号黄献欢、刘词英、深圳市源商天赐财富进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天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瑞丰志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紫金县龙潭泉饮用水有限公司:原告马明与被告黄献欢、刘词英、深圳市前海天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源商天赐财富进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紫金县龙潭泉饮用水有限公司、深圳市瑞丰志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91民初8591号。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4月13日09时10分在法治大厦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法院联系人:刘晓桐电话:0755-26405753/86705988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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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10
    7

    (2020)粤0391民初8591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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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民初8591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源商天赐财富进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瑞丰志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紫金县龙潭泉饮用水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天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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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91民初8591号黄献欢、刘词英、深圳市源商天赐财富进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天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瑞丰志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紫金县龙潭泉饮用水有限公司:原告马明与被告黄献欢、刘词英、深圳市前海天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源商天赐财富进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紫金县龙潭泉饮用水有限公司、深圳市瑞丰志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91民初8591号。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4月13日09时10分在法治大厦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法院联系人:刘晓桐电话:0755-26405753/86705988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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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10
    8

    (2020)粤0391民初655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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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民初6559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源商天赐财富进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瑞丰志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紫金县龙潭泉饮用水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天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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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91民初6559号深圳市源商天赐财富进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天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紫金县龙潭泉饮用水有限公司、深圳市瑞丰志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黄献欢、刘词英:原告骆伟娜与被告黄献欢、刘词英、深圳市前海天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源商天赐财富进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瑞丰志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紫金县龙潭泉饮用水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91民初6559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解除原告与被告一于2018.6.15签订的《入伙协议》《合伙协议》《转让协议》;2、解除原告与被告二于2018.6.15签订的《认购协议》。3、请求被告一向原告偿还投资本金人民币10万元、赔偿利息损失,被告二对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6月16日至2019年9月30日利息按照年化10%计,2019年10月1日至实际偿还之日止利息按照年化18%计算,暂计至2020年6月5日本息共计109752元;4、被告三、四、五、六就第3项诉请向原告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5、六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其他诉讼相关费用。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2月24日09时30分在法治大厦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法院联系人:潘婕电话:0755-86705990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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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23
    9

    (2020)粤0391民初655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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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民初6559号 合同纠纷

    原告- 骆伟娜 被告- 黄献欢 刘词英 深圳市前海天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源商天赐财富进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瑞丰志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紫金县龙潭泉饮用水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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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91民初6559号深圳市源商天赐财富进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天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紫金县龙潭泉饮用水有限公司、深圳市瑞丰志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黄献欢、刘词英:原告骆伟娜与被告黄献欢、刘词英、深圳市前海天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源商天赐财富进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瑞丰志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紫金县龙潭泉饮用水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91民初6559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解除原告与被告一于2018.6.15签订的《入伙协议》《合伙协议》《转让协议》;2、解除原告与被告二于2018.6.15签订的《认购协议》。3、请求被告一向原告偿还投资本金人民币10万元、赔偿利息损失,被告二对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6月16日至2019年9月30日利息按照年化10%计,2019年10月1日至实际偿还之日止利息按照年化18%计算,暂计至2020年6月5日本息共计109752元;4、被告三、四、五、六就第3项诉请向原告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5、六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其他诉讼相关费用。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2月24日09时30分在法治大厦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法院联系人:潘婕电话:0755-86705990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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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23
    10

    (2020)粤0305民初799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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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799号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源商天赐财富进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中联森材贸易有限公司 广东巨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天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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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799号深圳市前海天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源商天赐财富进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献欢、深圳市中联森材贸易有限公司、广东巨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韩继卿与被告深圳市前海天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源商天赐财富进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献欢、深圳市中联森材贸易有限公司、广东巨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合议庭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待举证期满后定于2020年9月18日下午14:30分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第133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此公告同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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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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