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昆明市官渡区华盛建材经营部、威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云0114财保405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申请人-昆明市官渡区华盛建材经营部 收起
...
展开
|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 2021-08-05 | 2021-08-16 |
2 |
田云海与昆明春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其他案由一案结案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
(2021)云0114执879号 | 其他案由 |
当事人-昆明春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展开
|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 2021-03-16 | 2021-07-22 |
3 |
田云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云0114财保258号之一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申请人-昆明春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 2021-03-16 | 2021-03-26 |
4 |
蔡吉葳、昆明春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云0114财保65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申请人-蔡吉葳 收起
...
展开
|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 2021-03-01 | 2021-03-12 |
5 |
田云海、昆明春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云0114财保258号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申请人-田云海 收起
...
展开
|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 2020-12-18 | 2020-12-30 |
6 |
万琴、河南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云0114民初6384号之四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申请人-万琴 收起
...
展开
|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 2020-12-14 | 2020-12-18 |
7 |
盛云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装饰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云0114财保191号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申请人-盛云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 2020-11-18 | 2020-11-25 |
8 |
昆明策迎苗木种植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装饰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云0114财保192号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申请人-昆明策迎苗木种植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 2020-11-18 | 2020-11-25 |
9 |
蒲兴伟、威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云0114财保156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申请人-蒲兴伟 收起
...
展开
|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 2020-11-03 | 2020-12-02 |
10 |
杜汉章与昆明春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昆明春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其他 收起
...
展开
|
(2020)云0114民初119号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当事人-杜汉章
...
展开
|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 2020-07-10 | 2020-09-30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1)云0102民初7473号 收起
...
展开
|
(2021)云0102民初7473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被告- 昆明春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李桂芝 张永洪 收起
...
展开
|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云0102民初7473号张永洪、李桂芝、昆明春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解除原告与三被告签订的《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2、判令被告张永洪、李桂芝偿还原告贷款剩余本金648049元及按合同约定利率计至实际还清欠款之日的利息、罚息(现暂计至2021年1月7日,利息9733.98元、罚息332.82元);3、判令被告张永洪、李桂芝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的律师费人民币32905元、本案诉讼费及其他因主张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4、在被告张永洪、李桂芝不能按期归还欠款时,由原告依法行使对被告抵押物昆明市呈贡新区乌龙片区惠景园22幢2单元16层1602号房屋的抵押权,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被告所欠上述债务及各项费用;5、被告昆明春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保证范围内对被告张永洪、李桂芝所欠债务及各项费用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勤政廉政执法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大楼二楼第七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5-18 |
2 |
(2021)云0102民初7473号 收起
...
展开
|
(2021)云0102民初7473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被告- 李桂芝 昆明春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张永洪 收起
...
展开
|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云0102民初7473号张永洪、李桂芝、昆明春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解除原告与三被告签订的《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2、判令被告张永洪、李桂芝偿还原告贷款剩余本金648049元及按合同约定利率计至实际还清欠款之日的利息、罚息(现暂计至2021年1月7日,利息9733.98元、罚息332.82元);3、判令被告张永洪、李桂芝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的律师费人民币32905元、本案诉讼费及其他因主张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4、在被告张永洪、李桂芝不能按期归还欠款时,由原告依法行使对被告抵押物昆明市呈贡新区乌龙片区惠景园22幢2单元16层1602号房屋的抵押权,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被告所欠上述债务及各项费用;5、被告昆明春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保证范围内对被告张永洪、李桂芝所欠债务及各项费用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勤政廉政执法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大楼二楼第七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5-11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