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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雅仕

    广州雅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在业
    • 官网:-
    •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富怡路322号四楼、五楼508
    • 简介:-
    • 法律诉讼 4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4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广州雅仕食品仓储有限公司与广东益禾食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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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3民初6054号 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雅仕食品仓储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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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20-09-14 2020-12-02
    2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与邓志荣、广州雅仕食品仓储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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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亿二千三百四十五万(2016)粤0605民初12863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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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2016-11-25 2016-11-25
    3

    广州雅仕食品仓储有限公司与广东益禾食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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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雅仕食品仓储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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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与邓志荣、广州雅仕食品仓储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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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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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113民初7315号原告广州雅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兴宁市绿之源种植有限公司、廖杏花、丘华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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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3民初7315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广州雅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兴宁市绿之源种植有限公司 丘华文 廖杏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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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13民初7315号兴宁市绿之源种植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81572406049K)、廖杏花(身份证号码441422198602250066)、丘华文(身份证号码441481198411013631):本院受理的原告广州雅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兴宁市绿之源种植有限公司、廖杏花、丘华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原告广州雅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诉请本院判令: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所欠借款本金7万元(大写柒万元整)。2.判定被告立即偿还所欠借款逾期产生的利息4620元(大写肆仟陆佰贰拾元)。计算方式:每月利息为1.2%*70000元=840元/月,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15日期间5.5个月,利息合计为840元/月*5.5个月=4620元。3.本案所有诉讼费用由被告方承担。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9月2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石楼法庭第三审判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九日539553162021-06-0917:41:41:31(2021)粤0113民初7315号原告广州雅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兴宁市绿之源种植有限公司、廖杏花、丘华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送达,被告,公告,有限公司,逾期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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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9
    2

    (2020)粤0113民初6054号原告广州雅仕食品仓储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益禾食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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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3民初6054号 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雅仕食品仓储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益禾食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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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3民初6054号广东益禾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广州雅仕食品仓储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益禾食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113民初6054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二日535778342020-09-2322:26:14:914(2020)粤0113民初6054号原告广州雅仕食品仓储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益禾食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判决,逾期,有限公司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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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2
    3

    (2020)粤0113民初6054号原告广州雅仕食品仓储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益禾食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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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3民初6054号 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雅仕食品仓储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益禾食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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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3民初6054号广东益禾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州雅仕食品仓储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益禾食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诉请本院请求判令:1、被告立即支付所欠原告仓储费用11016.34元,并按年利率11.7%支付利息,暂计14个月为1500元;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9月14日下午4时0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六月二日533675472020-06-0318:05:45:458(2020)粤0113民初6054号原告广州雅仕食品仓储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益禾食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送达,公告,被告,规定,原告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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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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