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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邝晓文与张韵莹、中财沃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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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605民初429号 | 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
当事人-中财沃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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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2021-01-29 | 2021-04-23 |
2 |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与陈阳李世建等合同纠纷(9131)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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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渝03民终1059号 | 合同纠纷 |
上诉人-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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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1-24 | 2021-02-22 |
3 |
中财沃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财华信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与马树文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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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04民初28327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中财华信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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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2019-12-25 | 2020-03-21 |
4 |
中财沃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王玮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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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06民初556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中财沃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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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19-10-08 | 2020-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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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牍文科技有限公司与中财沃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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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津0101民初2185号 | 著作权权属纠纷 |
原告-天津牍文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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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2019-05-26 | 2019-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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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与中财国龙(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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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渝03民辖终35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上诉人-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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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3-13 | 2019-04-25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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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渝0102民初8065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李世建 被告- 马春 中财国龙(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国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穆统生 陈阳 中财沃顿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中财沃顿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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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 六、七版中缝 | 2020-07-13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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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粤0106民初21848号李茂红与中财沃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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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6民初21848号 | 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
原告- 李茂红 被告- 中财沃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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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6民初21848号中财沃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李茂红与中财沃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1月2日9时15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540216592021-08-1716:37:16:0联系人:吴佩贤、黎丹玲(2021)粤0106民初21848号李茂红与中财沃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中财沃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联系人:吴佩贤、黎丹玲电话:8300892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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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7 |
2 |
(2020)粤0106民初37391号李角荣与中财沃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侍磊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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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6民初37391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李角荣 被告- 中财沃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侍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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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37391号侍磊:本院受理李角荣与中财沃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侍磊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本金及收益348370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41804元(以348370元为基数,从2020年10月24日起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日利率1%计算,暂计至2020年11月4日);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36000元、财产保全担保费800元;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以上第1、2、3项暂共426974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4月22日09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537540132021-01-1415:52:58:367联系人:黄颖、张翼(2020)粤0106民初37391号李角荣与中财沃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侍磊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侍磊: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联系人:黄颖、张翼电话:020-8300858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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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4 |
3 |
(2020)粤0106民初37392号钟健与中财沃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侍磊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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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6民初37392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钟健 被告- 中财沃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侍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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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37392号侍磊:本院受理钟健与中财沃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侍磊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本金及收益543044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65165.28元(以543044元为基数,从2020年10月24日起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日利率1%计算,暂计至2020年11月4日);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54000元、财产保全担保费1000元;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以上第1、2、3项暂共663209.28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4月22日09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537557682021-01-1516:11:18:771联系人:黄颖、张翼(2020)粤0106民初37392号钟健与中财沃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侍磊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侍磊: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联系人:黄颖、张翼电话:020-8300858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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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4 |
4 |
(2018)渝0102民初806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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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渝0102民初8065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李世建 当事人- 武汉国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中财国龙(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首环实业有限公司 任永华 中财沃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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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8)渝0102民初8065号马春、穆统生、陈阳、中财国龙(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国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世建诉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首环实业有限公司、任永华、中财沃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管辖异议民事裁定书和管辖异议民事上诉状。李世建诉请判决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首环实业有限公司、任永华、中财沃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你们连带返还其款项11096444.40元,并自转款之日起至付清时止按月利率1%计付利息。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答辩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称本案应移送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管辖。本院于2018年10月17日作出民事裁定,驳回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服上述裁定,已提起上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8年11月14日上传日期:2018年11月14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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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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