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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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武、储小晗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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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川0104执恢293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李明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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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 2021-04-25 | 2021-05-17 |
2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其他案由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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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川01执异655号 | 其他案由 |
申请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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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19 | 2021-03-29 |
3 |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与李佳蔓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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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京民初60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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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20-12-31 | 2021-04-07 |
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储小晗、四川三洲川化机核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等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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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川01执2615号 | 公证债权文书 |
申请执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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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1-12 | 2020-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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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淋与成都仕远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三洲川化机核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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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0107民初10403号之二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杨淋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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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2020-05-11 | 2020-05-28 |
6 |
李明武、李佳蔓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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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川0104执异34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申请执行人-李明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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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 2020-01-21 | 2020-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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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小晗、周翔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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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最高法民终1965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上诉人-储小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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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2019-12-17 | 2020-03-19 |
8 |
四川三洲川化机核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詹升林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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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0113民初3124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四川三洲川化机核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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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 | 2019-12-10 | 2019-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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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佳益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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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京民初33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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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19-12-06 | 2020-07-01 |
1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三洲隆徽实业有限公司、四川三洲川化机核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等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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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川01执955号之二十 | - |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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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0-15 | 2019-12-03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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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川01执955号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8-04-24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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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估拍卖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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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0104执722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李明武 被告- 李佳蔓 四川三洲特种钢管有限公司 四川三洲川化机核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三洲隆徽实业有限公司 储小晗 崔燕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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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李明武与你及四川三洲特种钢管有限公司、四川三洲川化机核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三洲隆徽实业有限公司、储小晗、崔燕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你的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27号1栋2单元17楼5号房屋(权1729300)网络询价为4015043.50元,因无法向你送达询价建议书,现依法予以公示,公示满15日即视你为收到。如有异议可在收到询价建议书后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本院将对上述财产在淘宝网上公开网络拍卖。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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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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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0113破3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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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0113破3号 | - |
当事人- 四川三洲川化机核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四川三洲特种钢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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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根据陈晓耕申请于2019年2月18日裁定受理四川三洲川化机核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2019年3月26日,本院裁定四川三洲川化机核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开始重整,并于同日指定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担任四川三洲川化机核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四川三洲川化机核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7月7日期间,向四川三洲川化机核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及性质、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债权申报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复兴大道3号,四川三洲特种钢管有限公司办公楼310室,邮编:610000,联系电话:刘帅彬028-83604012、王申生17158292533。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四川三洲川化机核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四川三洲川化机核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9年7月19日14时30分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如因债权人数众多等原因,需变更会议场所的,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者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受托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指派函。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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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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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川民初54号原告周翔诉被告四川三洲特种钢管有限公司、储小晗、四川三洲川化机核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崔燕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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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川民初54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周翔 被告- 四川三洲特种钢管有限公司 储小晗 四川三洲川化机核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崔燕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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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18)川民初54号原告周翔诉被告四川三洲特种钢管有限公司、储小晗、四川三洲川化机核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崔燕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周翔请求判令四川三洲特种钢管有限公司向其支付借款本金112102388.93元,并按照2%/月的标准支付自借款之日起至归还全部借款本金为止的利息,支付实现上述债权的律师费3000000元及保全担保服务费146533.72元,储小晗、四川三洲川化机核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崔燕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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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30 |
4 |
(2018)川01民初252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及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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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川01民初2528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 被告- 四川三洲特种钢管有限公司 四川德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华星炉管有限公司 四川三洲川化机核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三洲隆徽实业有限公司 成都正岩贸易有限公司 储小晗 李佳蔓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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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诉四川三洲特种钢管有限公司、四川德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华星炉管有限公司、四川三洲川化机核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三洲隆徽实业有限公司、成都正岩贸易有限公司、储小晗、李佳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川01民初252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及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本案由审判员姚兰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马雯、人民陪审员胡荣组成合议庭,书记员由郑文担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2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15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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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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