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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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锦坪、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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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闽0524执2443号之一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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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人民法院 | 2021-09-22 | 2021-10-15 |
2 |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良棒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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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闽0524民初5569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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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人民法院 | 2021-09-08 | 2021-10-15 |
3 |
蔡鸿谋、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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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闽0503民初9516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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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 2021-09-03 | 2021-10-13 |
4 |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友民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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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闽0521执3364号之一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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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人民法院 | 2021-08-26 | 2021-09-22 |
5 |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光亮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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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闽0521执2481号之一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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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人民法院 | 2021-08-23 | 2021-10-11 |
6 |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青阳支行、李春宁信用卡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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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闽0582民初5305号 | 信用卡纠纷 |
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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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人民法院 | 2021-07-27 | 2021-09-24 |
7 |
林建秋、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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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闽0503民初2080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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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 2021-06-17 | 2021-10-09 |
8 |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本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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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闽0503民初2081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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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 2021-06-17 | 2021-10-09 |
9 |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建财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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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闽0524执217号之一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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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人民法院 | 2021-05-28 | 2021-09-16 |
10 |
苏钦辉、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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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闽0524执218号之一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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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人民法院 | 2021-05-28 | 2021-09-16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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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闽0582民初4595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张冬菁 林云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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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G40 | 2020-10-13 |
2 | (2020)闽0582民初6493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潘育立 庄鸿恩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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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G13 | 2020-08-25 |
3 | (2020)闽0582民初6981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李自然 李丽玲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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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G97 | 2020-08-13 |
4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陈寿煌 黄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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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 G13 | 2020-07-23 |
5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黄少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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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 G38 | 2020-07-05 |
6 | (2020)闽0582民初4595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林云飞 张冬菁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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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G12 | 2020-06-14 |
7 | (2019)闽0582民初1349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被告- 郑进裕 吴小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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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G12 | 2019-07-28 |
8 | - | 物权保护纠纷 |
原告- 龙岩市新罗区金茂领秀城小区业主委员会 被告- 曾金叶 福建龙岩市金茂置业有限公司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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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G9G12中缝 | 2019-05-14 |
9 | (2018)闽0503民初2692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中消佳美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泉煌建设有限公司 李燊纯 杨玉琼 第三人-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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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 G45 | 2019-01-15 |
10 | (2018)闽0503民初2692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中消佳美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泉煌建设有限公司 李燊纯 杨玉琼 第三人-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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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 G67 | 2018-06-19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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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颜伟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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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颜伟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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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公告颜伟彬:本院受理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颜伟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令:一、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49150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暂计至2021年10月14日的利息993.22元、罚息8881.1元、复利974.35元,以上合计59998.67元;二、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特此公告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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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李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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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李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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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公告李萍:本院受理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令:一、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60000元及截止至2021年12月10日的利息2801.29元、复利85.22元合计2886.51元,以上合计62886.51元,并支付自2021年12月1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泉州银行“贷生活”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罚息、复利;二、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特此公告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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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李允、廖璐颖、陈黎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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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廖璐颖 李允 陈黎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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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允、廖璐颖、陈黎萍:本院受理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允、廖璐颖、陈黎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依法判令三被告在继承廖江宾遗产范围内立即归还廖江宾尚欠原告借款本金27548.44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2.由三被告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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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黄玉梅、邹奕丞、邹欣妤、郑慧燕、邹祖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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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邹祖在 黄玉梅 邹欣妤 邹奕丞 郑慧燕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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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玉梅、邹奕丞、邹欣妤、郑慧燕、邹祖在:本院受理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黄玉梅、邹奕丞、邹欣妤、郑慧燕、邹祖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依法判令五被告在继承邹建明遗产范围内立即归还尚欠原告的借款本金70000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2。依法判令五被告共同承担本案案件受理。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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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 |
5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朱国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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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朱国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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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国煌:本院受理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朱国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4491.69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2.你方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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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 |
6 |
[其他诉讼文书]程昔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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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用卡纠纷 |
原告-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程昔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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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诉讼文书]程昔阳来源: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1-10-20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公告程昔阳:本院在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中,依法作出实施强制执行措施执行裁定书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决定书,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和执行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不影响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决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特此公告二0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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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0 |
7 |
[裁判文书]陈振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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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闽0503民初1187号 | 信用卡纠纷 |
原告-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陈振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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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陈振乐来源: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1-09-07陈振乐:本院对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被告陈振乐等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信用卡透支本金14167.84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滞纳金。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503民初11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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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7 |
8 |
[其他诉讼文书]李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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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李云 谢清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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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公告李云:本院在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云、谢清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作出实施强制执行措施执行裁定书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决定书,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和执行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不影响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决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特此公告二0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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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3 |
9 |
[其他诉讼文书]李云、谢清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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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李云 谢清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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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公告李云、谢清树:本院在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云、谢清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作出实施强制执行措施执行裁定书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决定书,因你们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和执行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不影响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决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特此公告二0二一年七月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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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1 |
10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福建天广消防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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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闽05民初323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天广消防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纳兰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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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闽05民初323号福建天广消防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本院受理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天广消防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纳兰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被告一福建天广消防股权投资基金中心立即向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返还投资本金2300万元,并支付按照年利率6.6%标准计算,自2020年12月22日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的资金占用损失,暂计至2021年2月22日为261433.33元;2、被告一福建天广消防股权投资基金中心立即向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返还未分配收益2537516.67元,并支付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自2020年12月22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的资金占用损失,暂计至2021年2月22日为16825.15元;3、被告二深圳市纳兰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应对被告一福建天广消防股权投资基金中心负担的上述第一项、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上标的合计25815775.15元;4、被告三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应对被告一福建天广消防股权投资基金中心负担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均由三被告承担。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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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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