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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奕
杭州星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处:1、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2、没收违法所得242.2元;3、罚款500元。 收起
1、责令停止发布广告;2、罚款1500元; 收起
严重违法0
股权出质0
土地抵押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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