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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奥斯迪

    云南奥斯迪实业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层BS101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张某1与云南奥斯迪实业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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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03民初8576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原告-张某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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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2020-09-02 2020-09-28
    2

    石泽云与和丽华、昆明竞运达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奥斯迪实业有限公司、吴建国、林贤平、张金炉、叶国兵与云南中鸿典当有限公司、昆明金泊思服装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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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云0102民初4804号 股权转让纠纷

    当事人-石泽云
    和丽华
    昆明竞运达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奥斯迪实业有限公司
    吴建国
    林贤平
    张金炉
    叶国兵
    云南中鸿典当有限公司
    昆明金泊思服装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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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2018-01-09 2019-04-19
    3

    石泽云与吴建国、林贤平、张金炉、叶国兵、和丽华、昆明竞运达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奥斯迪实业有限公司、云南中鸿曲当有限公司、昆明金泊思服装有限公司财产保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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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云0102执保1058号 财产保全

    当事人-石泽云
    吴建国
    林贤平
    张金炉
    叶国兵
    和丽华
    昆明竞运达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奥斯迪实业有限公司
    云南中鸿曲当有限公司
    昆明金泊思服装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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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2017-12-28 2019-05-19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7)云0102民初480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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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云0102民初4804号 股权转让纠纷

    原告- 石泽云 当事人- 云南中鸿典当有限公司 云南奥斯迪实业有限公司 昆明金泊思服装有限公司 被告- 昆明竞运达科技有限公司 吴建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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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云0102民初4804号和丽华、云南奥斯迪实业有限公司、林贤平、张金炉、叶国兵、云南中鸿典当有限公司、昆明金泊思服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石泽云诉你们及被告昆明竞运达科技有限公司、吴建国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被告吴建国提起管辖异议申请。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云0102民初480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被告吴建国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特此公告。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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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0-23
    2

    (2017)云0102民初480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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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云0102民初4804号 股权转让纠纷

    原告- 石泽云 被告- 和丽华 昆明竞运达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奥斯迪实业有限公司 吴建国 林贤平 张金炉 叶国兵 云南中鸿典当有限公司 昆明金泊思服装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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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云0102民初4804号云南奥斯迪实业有限公司、吴建国、林贤平、张金炉、叶国兵、云南中鸿典当有限公司、昆明金泊思服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石泽云诉被告和丽华、昆明竞运达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奥斯迪实业有限公司、吴建国、林贤平、张金炉、叶国兵,第三人云南中鸿典当有限公司、昆明金泊思服装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确认原被告间转让“云南中鸿典当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行为无效;2、几被告共同返还原告支付的股权转让款470万元;3、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昆明市气象路振华制药厂四楼)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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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25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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