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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力泰

    深圳市合力泰光电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比亚迪工业园A3厂房一楼、三楼西侧、四楼,A4厂房三楼、四楼西侧,A12厂房,A13厂房,A15厂房
    • 简介:-
    • 法律诉讼 64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4

    法律诉讼64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合力泰光电有限公司、易情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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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民特282号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申请人-深圳市合力泰光电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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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4-13 2021-08-05
    2

    广东谨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合力泰光电有限公司申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一案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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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1971民特974号 -

    当事人-深圳市合力泰光电有限公司
    广东谨诺科技有限公司
    调解协议司法确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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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2021-03-24 2021-04-20
    3

    深圳市合力泰光电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范建鑫劳动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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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终25268号 劳动合同纠纷

    上诉人-深圳市合力泰光电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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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1-14 2021-09-09
    4

    广东飞新达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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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1971执保385号 财产保全

    申请人-广东飞新达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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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2020-12-04 2020-12-08
    5

    广东谨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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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1971执保12153号 财产保全

    申请人-广东谨诺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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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2020-11-25 2020-12-21
    6

    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与锐嘉科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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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沪0118执8046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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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2020-11-19 2021-02-24
    7

    广东谨诺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合力泰光电有限公司非诉财产保全审查一案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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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1971财保879号 -

    申请人-广东谨诺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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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2020-11-16 2020-12-07
    8

    深圳市博明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合力泰光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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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民初2765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博明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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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0-11-04 2020-11-05
    9

    锐嘉科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合力泰光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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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沪02民终685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锐嘉科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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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20-08-19 2020-09-01
    10

    深圳市博明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合力泰光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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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民初2765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博明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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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0-08-18 2020-11-05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7民初5640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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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7民初5640号 劳动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合力泰光电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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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民初5640号深圳市合力泰光电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义诉被告深圳市合力泰光电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下列法律文书:起诉状、证据材料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5月11日9时30分在大鹏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出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注:本公告于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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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22
    2

    (2019)粤0307执1937号大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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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7执193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金硕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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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7执1937号中山市金硕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山市金硕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7)粤0307民初8564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中山市金硕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名下存放于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比亚迪工业园A3厂房的机器设备,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下列执行法律文书,主要内容分别为:一、本院(2019)粤0307执1937号执行通知书。限你(单位)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二、本院(2019)粤0307执1937号报告财产令。限你(单位)在本令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三、本院(2019)粤0307执193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或划拨被执行人中山市金硕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的财产(以人民币530000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等为限)。四、本院(2019)粤0307执1937号查封通知书。本院已于查封了被执行人中山市金硕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名下存放于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比亚迪工业园A3厂房的机器设备。限你(单位)在本通知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处置上述财产。五、本院(2019)粤0307执193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中山市金硕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名下存放于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比亚迪工业园A3厂房的机器设备以清偿债务。六、评估报告及(2019)粤0307执1937号评估报告结果及异议通知书。本院已依法摇珠确定对被执行人中山市金硕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名下存放于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比亚迪工业园A3厂房的机器设备进行评估,评估总值为人民币474880元【详见深永评报字[2019]118号评估报告】。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应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双方当事人不提出的,本院将以上述机器设备的70%即人民币332416元作为司法网络拍卖的起拍价对上述机器设备进行司法网络拍卖。七、(2019)粤0307执1937号网拍告知书。上述财产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755/07)进行公开拍卖。关于上述拍卖标的物的拍卖时间、拍卖规则、底价、成交情况、调价情况等信息,你方可自行登录上述网站了解,本院不再另行通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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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07
    3

    (2019)粤0307执1937号摇珠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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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7执193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金硕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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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摇珠通知(2019)粤0307执1937号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中山市金硕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山市金硕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已查封被执行人中山市金硕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名下存放于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比亚迪工业园A3厂房的机器设备。执行过程中,本院在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未履行所负债务。本院拟处置上述财产以清偿债务,且本院已向双方送达《议价通知书》。本院将以委托评估方式确定上述财产处置参考价。请双方于二〇一九年九月四日十五时参加在龙岗区人民法院院本部第十二审判庭举行的司法摇珠,确定对上述财产的评估公司、评估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特此通知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联系人:陈雄才、郑畅;联系电话:0755-28923239、28287981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8号龙岗法院执行局邮编:518172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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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30
    4

    (2019)粤0307执1937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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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7执193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金硕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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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7执1937号中山市金硕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7)粤0307民初8564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月2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07执193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四月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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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01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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