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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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等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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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京0108执21579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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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2020-12-03 | 2020-12-03 |
2 |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等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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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京0108执21577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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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2020-12-03 | 2020-12-03 |
3 |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天一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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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京0108民初3728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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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2020-07-20 | 2020-11-01 |
4 |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碧流天能(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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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京0108民初3729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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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2020-07-14 | 2020-12-30 |
5 |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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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01民终4139号 | - |
上诉人-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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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5-14 | 2020-10-10 |
6 |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云南佳程防伪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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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云01民初27号 | 公司解散纠纷 |
原告-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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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0-16 | 2019-12-22 |
7 |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君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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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0103执2061号之一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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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 2017-04-01 | 2019-05-24 |
8 |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君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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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0103执2060号之一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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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 2017-04-01 | 2019-05-24 |
9 |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玉座珠宝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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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0103执2062号之一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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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 2017-04-01 | 2019-05-24 |
10 |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毛凯会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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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01民终3536号 | 劳动争议 |
上诉人-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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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3-07 | 2017-11-13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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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云01民终3653号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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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云01民终3653号 |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
上诉人- 湖南佳程酒店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云南佳程防伪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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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云01民终3653号云南佳程防伪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湖南佳程酒店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云南佳程防伪科技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1民终365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按上诉人湖南佳程酒店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联系人:保红、李怡庭电话:(0871)64096417邮编:650228地址:昆明市滇池路485号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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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2 |
2 |
(2021)云0102民初7396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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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云0102民初7396号 |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
原告-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田力 云南佳程防伪科技有限公司 殷立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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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云0102民初7396号殷立辉、田力:本院受理原告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殷立辉、田力及第三人云南佳程防伪科技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二被告共同向云南佳程防伪科技有限公司赔偿人民币4000000元及利息180000元(自2020年6月3日计算至2021年3月5日,按照年利率6%计算);2、二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各项实现债权的费用。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四日2021年9月2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昆明市普吉路298号)第二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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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5 |
3 |
(2020)云0102民初7620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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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0102民初7620号 |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
原告-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云南佳程防伪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湖南佳程酒店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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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云0102民初7620号云南佳程防伪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佳程酒店有限公司与第三人你方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审理终结后,被告湖南佳程酒店有限公司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上诉请求为:一、请求依法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2020)云0102民初7620号民事判决书,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2、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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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9 |
4 |
(2020)云0102民初7620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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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0102民初7620号 |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
原告-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云南佳程防伪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佳程酒店有限公司 被告- 湖南佳程酒店有限公司云南佳程防伪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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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云0102民初7620号云南佳程防伪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佳程酒店有限公司与云南佳程防伪科技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云0102民初76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湖南佳程酒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第三人云南佳程防伪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欠款人民币7431863.35元以及自2020年11月17日起自其实际偿清之日止,以欠付的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的资金占用费;二、被告湖南佳程酒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保全担保费人民币11450.64元。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5236元,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均由被告湖南佳程酒店有限公司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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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9 |
5 |
(2020)云0102民初7620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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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0102民初7620号 |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
原告-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佳程防伪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佳程酒店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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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云0102民初7620号湖南佳程酒店有限公司、云南佳程防伪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南佳程酒店有限公司及第三人云南佳程防伪科技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被告湖南佳程酒店有限公司支付第三人云南佳程防伪科技有限公司7431863.35元,并支付该款项自2020年1月19日起至全部款项偿还完毕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的资金占用费,暂计算至2020年6月30日为201898.94元,以上合计金额为:7633762.29元。2、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各项事项债权的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节假日顺延)2020年11月17日上午9点30分在本院第二十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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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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