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博观建筑

    遵义博观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洋川镇西环路1幢1楼门面
    • 简介:-
    • 法律诉讼 1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1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10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遵义博观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新世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申请人-遵义博观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2

    遵义博观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新世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申请人-遵义博观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3

    张仕康、张元杰等与贵州省气象局机关事务与财务核算中心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张仕康
    张元杰
    收起

    ... 展开
    - - -
    4

    张仕康、张元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上诉人-张仕康
    张元杰
    收起

    ... 展开
    - - -
    5

    杨先健、遵义博观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租赁合同纠纷

    申请人-杨先健 收起

    ... 展开
    - - -
    6

    贵州新世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新世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上诉人-贵州新世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新世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7

    杨先健、遵义博观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租赁合同纠纷

    申请人-杨先健 收起

    ... 展开
    - - -
    8

    遵义博观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贵州新世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新世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原告-遵义博观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9

    红花岗区城泰石材经营部与遵义博观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红花岗区城泰石材经营部 收起

    ... 展开
    - - -
    10

    绥阳县恒聚和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遵义博观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陈龙买卖合同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绥阳县恒聚和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1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19)黔0323执551号 绥阳县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6-13 详情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黔01民终856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上诉人- 张元杰 张仕康 被上诉人- 遵义博观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当事人- 贵州省气象局机关事务与财务核算中心 贵州淇铃交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上诉人张仕康、张元杰与被上诉人贵州省气象局机关事务与财务核算中心、贵州淇铃交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遵义博观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颜革以及原审第三人陈月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到你方,本院无法正常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双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黔01民终8562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12-23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