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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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欢乐大世界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南昌市南海沐浴餐饮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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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新余欢乐大世界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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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江西省南昌市南海沐浴餐饮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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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申请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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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与被申请人南昌市南海沐浴餐饮有限公司、江西四环物流实业有限公司、孙柏林、彭爽爽、孙金亮、罗婷、张磊波、刘军艳、姜萌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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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
申请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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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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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赣0502执4251号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1-09-01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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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告江西国磊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南昌市南海沐浴餐饮有限公司、第三人江西湾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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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赣0103民初2084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江西国磊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当事人- 江西湾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南昌市南海沐浴餐饮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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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南海沐浴餐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西国磊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南昌市南海沐浴餐饮有限公司、第三人江西湾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赣0103民初2084号民事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一、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代偿借款本息2827003.19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人民币166997.37元(逾期利息以2827003.19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22日起至代偿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货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利息暂计算至2022年1月25日);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江西法院司法送达网】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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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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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江西茂业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南昌市南海沐浴餐饮有限公司、第三人江西湾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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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赣0103民初2086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江西茂业贸易有限公司 当事人- 江西湾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南昌市南海沐浴餐饮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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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南海沐浴餐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西茂业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南昌市南海沐浴餐饮有限公司、第三人江西湾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赣0103民初2086号民事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一、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代偿借款本息2825014.99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人民币166589.57元(逾期利息以2825014.99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22日起至代偿款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货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利息暂计算至2022年1月25日);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江西法院司法送达网】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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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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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南昌市西湖区金碧辉煌白金会诉被告南昌市南海沐浴餐饮有限公司、第三人江西湾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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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赣0103民初2085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南昌市西湖区金碧辉煌白金会 当事人- 江西湾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南昌市南海沐浴餐饮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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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南海沐浴餐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昌市西湖区金碧辉煌白金会诉被告南昌市南海沐浴餐饮有限公司、第三人江西湾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赣0103民初2085号民事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一、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代偿借款本息282501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人民币167182.04元(逾期利息以2825015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21日起至代偿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货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利息暂计算至2022年1月25日);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江西法院司法送达网】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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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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