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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晖
温州龙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2
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销售的未实施明码标价的商品房每套罚款800元,95套共计罚款人民币柒万陆仟元整(76000元)。 收起
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二、处以罚款6000元,上缴财政。 收起
严重违法0
股权出质0
土地抵押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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