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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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佳和商厦有限公司安装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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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2016)苏0508执998号 | 承揽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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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2020-04-30 | 2020-05-26 |
2 |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佳和商厦有限公司供货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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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苏0508执恢170号 | 承揽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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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2020-04-30 | 2020-05-11 |
3 |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蒙城县恒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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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皖1622执54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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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人民法院 | 2020-03-30 | 2020-08-28 |
4 |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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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0591执恢57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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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19-09-29 | 2019-10-24 |
5 |
江苏翔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与江苏百年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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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京民辖终45号 | 侵害技术秘密纠纷 |
上诉人-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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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19-09-10 | 2019-09-19 |
6 |
苏州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立德节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执行结案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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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苏0505执213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苏州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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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 2019-07-20 | 2019-07-30 |
7 |
李国林与中牟县姚家社区雅居乐物业管理公司、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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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0122民初3181号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原告-李国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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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人民法院 | 2019-04-18 | 2019-04-30 |
8 |
苏州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吴中分公司与苏州万豪名家家居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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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0506执1757号 | 承揽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苏州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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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2019-03-28 | 2021-05-18 |
9 |
苏州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吴中分公司与苏州工业园区新工产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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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0591执701号 | 承揽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苏州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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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19-03-04 | 2019-04-23 |
10 |
苏州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立德节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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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苏0505执2138号之一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苏州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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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 2019-01-28 | 2019-07-30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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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7)苏0591民初508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辽阳嘉财恒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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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G90 | 2017-12-24 |
2 | (2017)苏0591民初53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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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响水县人民法院 | G79 | 2017-08-29 |
3 | (2017)苏0591民初508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辽阳嘉财恒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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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G41 | 2017-08-06 |
4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无锡市东方国际轻纺城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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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G77 | 2017-07-23 |
5 | (2016)苏0591民初972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唐山万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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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G53 | 2017-06-04 |
6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邯郸市华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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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义乌市人民法院 | 二、三版中缝 | 2017-05-09 |
7 | (2016)苏0591民初696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 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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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湘阴县人民法院 | G76 | 2017-04-25 |
8 | (2016)苏0591民初923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日照禄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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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南县人民法院 | G61 | 2017-04-25 |
9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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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浑源县人民法院 | G18 | 2017-04-18 |
10 | (2016)苏0591民初797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人和新天地公共设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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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 | G93 | 2017-04-06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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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告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谢修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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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苏0591民初66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谢修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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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公告谢修德:本院受理的原告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谢修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结束,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苏0591民初6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二O一九年二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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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3 |
2 |
原告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黑龙江省弘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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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苏0591民初152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黑龙江省弘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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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公告黑龙江省弘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黑龙江省弘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结束,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苏0591民初15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黑龙江省弘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备货款63350元、逾期付款违约金3167.5元,合计66517.5元。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62元,由被告黑龙江省弘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本院不再退还,被告负担部分于履行上述判决时一并支付原告。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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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0 |
3 |
乌兰浩特草原金飞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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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591民初643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乌兰浩特草原金飞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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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草原金飞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苏0591民初6430号民事判决书,受理了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乌兰浩特草原金飞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8)苏0591执2308号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履行或不报告财产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六月一日公告单位: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联系人:江福禄联系电话:0512-66603231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88号法院大厦邮编:21500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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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1 |
4 |
河北亿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河北亿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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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591民初608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亿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亿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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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亿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河北亿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苏0591民初6083号民事判决书,受理了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河北亿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河北亿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8)苏0591执2044号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履行或不报告财产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七日公告单位: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联系人:黄延杰联系电话:0512-66603332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88号法院大厦邮编:21500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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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8 |
5 |
原告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威海金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荣成分公司、威海金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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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591民初10887号 | 承揽合同纠纷 |
原告-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威海金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荣成分公司 威海金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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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金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荣成分公司、威海金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威海金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荣成分公司、威海金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苏0591民初108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威海金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荣成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装款65000元、违约金13000元,合计78000元;二、被告威海金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被告威海金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荣成分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50元,由两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帐号:10555301040017676。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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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3 |
6 |
原告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郭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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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591民初1088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郭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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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公告郭荐:本院受理原告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郭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苏0591民初108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郭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款项71100元、违约金3555元,合计74655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66元,由被告郭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帐号:10555301040017676。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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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3 |
7 |
原告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晶远光电(苏州)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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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591民初899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晶远光电(苏州)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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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公告晶远光电(苏州)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晶远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苏0591民初89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晶远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备款10000元,违约金2000元,合计12000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晶远光电(苏州)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帐号:10555301040017676。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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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4 |
8 |
原告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众联农业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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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591民初929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众联农业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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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公告众联农业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众联农业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苏0591民初92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众联农业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备款6750元、安装款1750元,违约金425元,合计8925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众联农业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帐号:10555301040017676。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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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0 |
9 |
无锡东方国际轻纺城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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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591民初128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东方国际轻纺城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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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东方国际轻纺城集团有限公司: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苏0591民初1286号民事判决书,受理了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无锡东方国际轻纺城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8)苏0591执1288号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履行或不报告财产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公告单位: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联系人:江福禄联系电话:0512-66603231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88号法院大厦邮编:21500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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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0 |
10 |
原告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惠州市柏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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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591民初859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惠州市柏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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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公告惠州市柏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惠州市柏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苏0591民初85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惠州市柏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设备款185960元、逾期付款违约金13947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46490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14.6%自2017年9月17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付款之日(以46490元的10%即4649元为限)】。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298元,由被告惠州市柏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帐号:10555301040017676。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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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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