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
1 | (2021)粤0391执492号 |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全部未履行 | 2021-01-23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1)粤0391执492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91执492号 | - |
原告- 李勇 当事人- 深圳双创众合产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91执492号深圳双创众合产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李勇与你(单位)其他案由一案,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0)粤0391民初2240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2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1)粤0391执49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1-25 |
2 |
(2020)粤0391民初2240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91民初2240号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李勇 被告- 深圳安速商业运营有限公司 深圳双创众合产业集团 深圳双创众合产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深圳安速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深圳双创众合产业集团、深圳双创众合产业有限公司:关于本院受理原告李勇诉被告深圳安速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深圳双创众合产业集团、深圳双创众合产业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91民初2240号。因你方下落不明,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调解温馨提示、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深圳安速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深圳双创众合产业集团、深圳双创众合产业有限公司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开庭时间定于2020年08月03日09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第五法庭,请准时到庭,逾期则依法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5-15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