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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意皮王

    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南宁市长凯路23号鸿基工业园8栋1楼、6楼
    • 简介:-
    • 法律诉讼 1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2

    法律诉讼1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南宁亘大商贸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桂0103执7950号之一 追偿权纠纷

    申请执行人-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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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2020-12-31 2021-01-29
    2

    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南宁亘大商贸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桂0103执7950号 追偿权纠纷

    申请执行人-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2020-09-22 2021-01-29
    3

    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正亚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蔡建利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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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桂0105执1368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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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2020-07-27 2020-11-20
    4

    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正亚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蔡建利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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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桂0105执1367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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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2020-07-27 2020-11-20
    5

    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南宁亘大商贸有限公司、毛朋均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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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桂0105执1366号之二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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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2020-07-27 2020-11-20
    6

    梁鑫、黄艳、蔡建利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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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桂0105执1369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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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2020-06-22 2020-11-20
    7

    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与南宁亘大商贸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正亚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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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桂0103民初12386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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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2020-03-17 2020-09-16
    8

    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与广西南宁市正亚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蔡建利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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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桂0105民初5557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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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2019-11-19 2019-12-19
    9

    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正亚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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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桂0105执保878号 民间借贷纠纷

    申请人-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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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2019-08-15 2019-12-19
    10

    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二审行政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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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桂01行终169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

    当事人-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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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05-12 2017-11-07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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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桂0103民初12386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 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被告- 南宁亘大商贸有限公司 广西南宁市正亚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毛鹏苗 蔡建利 毛朋均 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黄扬玲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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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南宁亘大商贸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正亚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蔡建利、毛朋均、毛鹏苗、黄扬玲、第三人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向你方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桂0103民初123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或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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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23
    2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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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桂0105民初5511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被告- 南宁亘大商贸有限公司 广西南宁市正亚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蔡建利 毛朋均 梁鑫 黄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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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南宁亘大商贸有限公司、毛朋均、梁鑫、黄艳、蔡建利、广西南宁市正亚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桂0105民初55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南宁亘大商贸有限公司、毛朋均向原告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430000元;二、被告南宁亘大商贸有限公司、毛朋均向原告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式:截止2019年5月18日金额为281846元,自2019年5月1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借款本金43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计付);三、被告梁鑫、黄艳、蔡建利、广西南宁市正亚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对被告南宁亘大商贸有限公司和毛朋均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梁鑫、黄艳、蔡建利、广西南宁市正亚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南宁亘大商贸有限公司和毛朋均追偿;案件受理费10919元,由被告南宁亘大商贸有限公司、毛朋均、梁鑫、黄艳、蔡建利、广西南宁市正亚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和裁定,可在民事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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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7
    3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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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桂0105民初5534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被告- 南宁亘大商贸有限公司 蔡建利 毛朋均 梁鑫 黄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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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南宁亘大商贸有限公司、毛朋均、梁鑫、黄艳、蔡建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桂0105民初55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南宁亘大商贸有限公司、毛朋均向原告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00000元;二、被告南宁亘大商贸有限公司、毛朋均向原告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式:截止2019年5月28日金额为480000元,自2019年5月2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借款本金5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计付);三、被告梁鑫、黄艳、蔡建利对被告南宁亘大商贸有限公司和毛朋均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梁鑫、黄艳、蔡建利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南宁亘大商贸有限公司和毛朋均追偿。案件受理费13600元,由被告南宁亘大商贸有限公司、毛朋均、梁鑫、黄艳、蔡建利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和裁定,可在民事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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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7
    4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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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桂0105民初5582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南宁市正亚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蔡建利 毛朋均 梁鑫 广西昊越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黄艳 蔡艳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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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与广西南宁市正亚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蔡建利、毛朋均、黄艳、梁鑫、广西昊越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蔡艳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桂0105民初55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广西南宁市正亚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和被告蔡建利向原告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400000元;二、被告广西南宁市正亚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和被告蔡建利向原告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式:截至2019年5月31日金额为402000元,自2019年6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借款本金4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计付);三、被告毛朋均、黄艳、梁鑫、广西昊越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蔡艳芳对被告广西南宁市正亚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和被告蔡建利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毛朋均、黄艳、梁鑫、广西昊越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蔡艳芳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广西南宁市正亚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和被告蔡建利追偿。案件受理费11820元,由被告广西南宁市正亚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蔡建利、毛朋均、黄艳、梁鑫、广西昊越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蔡艳芳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和裁定,可在民事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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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7
    5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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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桂0105民初5557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南宁市正亚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蔡建利 毛朋均 梁鑫 广西昊越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黄艳 蔡艳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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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广西南宁市正亚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蔡建利、毛朋均、黄艳、梁鑫、广西昊越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蔡艳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桂0105民初555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广西南宁市正亚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和被告蔡建利向原告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00000元;二、被告广西南宁市正亚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和被告蔡建利向原告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式:截至2019年6月5日金额为480000元,自2019年6月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借款本金5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计付);三、被告毛朋均、黄艳、梁鑫、广西昊越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蔡艳芳对被告广西南宁市正亚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和被告蔡建利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毛朋均、黄艳、梁鑫、广西昊越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蔡艳芳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广西南宁市正亚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和被告蔡建利追偿。案件受理费136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8600元,由被告广西南宁市正亚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蔡建利、毛朋均、黄艳、梁鑫、广西昊越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蔡艳芳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和裁定,可在民事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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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7
    6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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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桂0105执保878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当事人- 广西南宁市正亚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广西昊越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毛朋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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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诉被告广西南宁市正亚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蔡建利、毛朋均、黄艳、梁鑫、广西昊越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蔡建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及查封财产清单,裁定如下:以980000元为限,查封毛朋均名下小型轿车一辆,查封期限二年,查封至2021年9月26日止。上述案件被申请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复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5日内,逾期不提出复议的,不影响裁定的执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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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2
    7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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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桂0105执保878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当事人- 广西南宁市正亚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广西昊越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梁鑫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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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诉被告广西南宁市正亚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蔡建利、毛朋均、黄艳、梁鑫、广西昊越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蔡建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及查封财产清单,裁定如下:以980000元为限,查封梁鑫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迎宾支行的账户,查封期限一年,查封至2020年8月30日止。上述案件被申请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复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5日内,逾期不提出复议的,不影响裁定的执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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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2
    8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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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桂0103民初12386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 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被告- 南宁亘大商贸有限公司 广西南宁市正亚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毛鹏苗 蔡建利 毛朋均 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黄扬玲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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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与被告、第三人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桂0103民初12386号的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证据、通知书(追加)等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1月16日下午16时00分在本院二楼18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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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7
    9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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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桂0105民初5582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当事人- 广西南宁市正亚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被告- 蔡建利 毛朋均 梁鑫 广西昊越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黄艳 蔡艳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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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诉被告广西南宁市正亚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蔡建利、毛朋均、黄艳、梁鑫、广西昊越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蔡艳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桂0105民初5582号。提出要求:1、判决被告1、被告2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00000元;2、判决被告1、被告2共同偿还原告上述借款利息暂计算至2019年5月31日为402000元,以后继续计算至被告偿清全部款项止(利息计算方式详见清单);3、判决被告3、被告4、被告5、被告6、被告7对上述借款本金、利息承担连带责任保证。4、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保险费由七被告共同承担;上述借款本息暂合计为:802000元。本院根据原告提供的地址通过法院专递和法院直接送达的方式均无法找到你本人,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对你登报公告送达以下材料: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原告提交的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民事诉讼须知、调解建议书、裁判文书上“广西法院裁判文书网”公布告知书、申请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权利通知书、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五个严禁”监督卡、廉政监督卡、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和举证的不影响本案的审理。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下午08:30开庭(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则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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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2
    10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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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桂0105民初5534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被告- 南宁亘大商贸有限公司 蔡建利 毛朋均 梁鑫 黄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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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广西意皮王汽车用品有限公司诉被告南宁亘大商贸有限公司、毛朋均、梁鑫、黄艳、蔡建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桂0105民初5534号。提出要求:1、判决被告1、被告2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00元;2、判决被告1、被告2偿共同偿还原告上述借款利息暂计算至2019年5月28日为480000元,以后继续计算至被告偿清款项之日止(利息计算方式详见清单);3、判决被告3、被告4、被告5对上述借款本金、利息承担连带责任保证。4、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由五被告共同承担;上述借款本息暂合计为:980000元。本院根据原告提供的地址通过法院专递和法院直接送达的方式均无法找到你本人,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对你登报公告送达以下材料: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原告提交的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民事诉讼须知、调解建议书、裁判文书上“广西法院裁判文书网”公布告知书、申请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权利通知书、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五个严禁”监督卡、廉政监督卡、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和举证的不影响本案的审理。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下午08:30开庭(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则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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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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